2.1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下塘镇东南片农民居住条件改善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CCBZ00170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CCBZ00170
2.5建设地点:长丰县下塘镇
2.6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70.7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71359.2平方米。分为两个地块建设,其中梧桐大道与银杏路交口西北角地块约103.96亩,规划建筑面积为226060.80平方米;红枫路与秦冲路交口东南角地块约66.82亩,规划建筑面积为145298.40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住宅、配套商业及服务用房、配电房、地下室等,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消防、绿化等附属工程。
2.7 项目投资估算:104220.22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且备案及结算审核完成止
2.9 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项目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EPC招标模拟清单编制、地勘、测绘、相关文本制作及装订、实施阶段所有需要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一切事务。本项目需在方案和初步设计阶段完成装配式PC策略建议,PC工作内容为:①基于招标人确定的装配率要求,配合招标人确定PC实施方案;②配合后期PC设计单位优化或深化工作。初步设计深度须接近于施工图深度,依据初步设计成果能够编制适用于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模拟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设计单位服务内容包含模拟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模拟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用包含在初步设计报价中。设计成果须满足业主及相关规范要求,所有设计均需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涉及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928.4万元
2.13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1.1.1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①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投资额不低于60000万元的居住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服务内容须包含初步设计内容)
②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服务内容须包含初步设计内容)。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 2 家;
(2)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1条的工程设计资质和 3.1.2条的投标人业绩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中非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2条的工程勘察资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 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6 条;
(6)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6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4.2 获取方式:(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75,62721978。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7.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8.1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5日10时00分8.2开标地点: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6号开标室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11.联系方式11.1 招标人招标人:合肥北城启新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与南一环交口邮 编:231100联系人:赵童鑫电 话:0551-6272896811.2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邮 编:231131联系人:俞凡电 话:0551-62721975,6272197811.3 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11.4 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合肥市长丰县电话:0551-6272506912.其他事项说明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58188516),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3.投标保证金账户标段简称:1标段徽商银行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025201021000042188139583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中国银行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8127588507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