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CC-ZTJ1902JC-2026-010
1.招标条件
陆埠专精特新产业园(胜陆高架东侧、中横路北侧)工业地块(一标段)由中铁十九局集团华东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根据宁波市明森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该工程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8、《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等规范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余姚市舜隆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华东工程有限公司陆埠专精特新产业园一标段项目经理部。该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陆埠镇五马园区,具体范围为东至规划二路,南至中横路,西至胜陆公路防护绿地,北至规划道路。我司承接项目一标段,由地块一和地块二组成。
地块一总用地面积28151m2,总建筑面积80502.20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508.72m2;地块二总用地面积33759 m2,总建筑面积79815.99 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53.49m2。拟建物为3~8F的生产用房,5~7F的综合、办公楼,7~10F的研发楼及其他附属建筑,最大建筑高度49.05m,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为3.30m,地下室开挖深度约为5.0m。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大理石砖(DLSZ-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3)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年产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序号 招标人名称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中铁十九局集团华东工程有限公司陆埠专精特新产业园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DLSZ-01 防滑地砖600*600 ㎡ 960 0 0 2 防滑地砖800*800 ㎡ 4700 0 0 3 防滑地砖600*1200 ㎡ 490 0 0 4 墙砖300*600 ㎡ 70 0 0 5 墙砖400*800 ㎡ 13500 0 0 6 墙砖600*1200 ㎡ 850 0 0 7 饰面墙砖 ㎡ 980 0 0 8 大理石门槛石 ㎡ 1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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