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西开放大学五象校区建设项目三期工程监理
二、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5161001
三、澄清事项:
序号 | 章节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澄清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 □不需要提交。 ☑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方式提交。【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形式;满足免缴资格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备注: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1%,且最多不得超过30万元,鼓励招标人减少或免除投标保证金】 提交方式: 1、使用银行转账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投标无效。 账户名称: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南湖支行 银行账号: 8000947765666611334781 2、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时,投标人开具纸质保函的,需将保函原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步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纸质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开标时保函的自动查询及验真通过,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的,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时自动认证通过,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额度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可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缴纳,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备注:对投标截止日期当日,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高于80分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检测机构,或诚信评价为A等的设计企业,可免收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各方均满足免收的条件方可免收。(投标人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代理开标现场查询核实)上述企业发生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行为的,取消其免缴资格,并扣减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不需要提交。 □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方式提交。【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形式;满足免缴资格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备注: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1%,且最多不得超过30万元,鼓励招标人减少或免除投标保证金】 提交方式: 1、使用银行转账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投标无效。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2、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时,投标人开具纸质保函的,需将保函原件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步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纸质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开标时保函的自动查询及验真通过,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的,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时自动认证通过,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额度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可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缴纳,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备注:对投标截止日期当日,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高于80分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检测机构,或诚信评价为A等的设计企业,可免收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各方均满足免收的条件方可免收。(投标人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代理开标现场查询核实)上述企业发生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行为的,取消其免缴资格,并扣减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项资格审查部分()~()项内容的。 【如:总监理工程师/专职投标员/其它人员在现任职单位的近 1 个月( 年 月)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已退休未满65岁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用提供社保,但应附退休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且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聘用书原件扫描件)(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要求)[链接]】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项资格审查部分(1)~(8)项内容的。 【如:总监理工程师/专职投标员/其它人员在现任职单位的近 1 个月(2026年8月)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已退休未满65岁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用提供社保,但应附退休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且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聘用书原件扫描件)(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要求)[链接]】 |
3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技术建议书(满分100.00)→其他(10.0~0.0分) | ……(注:设优、良、中、差,并对各评分等级设置一个具体分值,不设评分区间) | 删除该项。 |
4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2.1.1监理依据包括 | 监理范围包括: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包括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但不包括非监理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延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 监理范围包括: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包括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 |
5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2.2.1监理依据包括 | (1)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 49〔2018〕375 号)、监理合同、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有关施工规范及相关验收标准等。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 (2)国家项目所在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施工和验收规范。 (3)经项目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工程报建批准文件,项目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及说明。 (4)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协议。 (5)委托人与工程相关第三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协议。 (6)经委托人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 (7)委托人及其现场代表发出的书面指令或事后确认的文件。 | (1)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 49〔2018〕375 号)、监理合同、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有关施工规范及相关验收标准等。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 (2)国家项目所在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施工和验收规范。 (3)经项目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工程报建批准文件,项目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及说明。 (4)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协议。 (5)委托人与工程相关第三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协议。 (6)经委托人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 (7)委托人及其现场代表发出的书面指令或事后确认的文件。 (8)监理人应配合委托人对可能发生的工期顺延在实际发生、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履行书面审批手续,工期顺延审批资料涉及的参建单位应留存完整。 |
6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5.2.3 延期费用的支付 | 因监理人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监理费中标额的 0.1%扣减监理费用,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延误,可不予扣减,若因监理工作严重失误造成关键节点工期(经委托人审批的进度计划为准)延误,扣除费用不予返还,且委托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扣除未支付的全部监理费,并保留按法律和合同规定进行索赔的权利。 | (1)因监理人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监理费中标额的 0.1%扣减监理费用,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延误,可不予扣减,若因监理工作严重失误造成关键节点工期(经委托人审批的进度计划为准)延误,扣除费用不予返还,且委托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扣除未支付的全部监理费,并保留按法律和合同规定进行索赔的权利。 (2)其他原因造成本工程延期的监理费用,在监理酬金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算,即监理人在投标前和合同签约阶段已充分踏勘现场,充分预判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变更、地质条件与勘察资料不符、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发包人原因等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工期顺延、施工周期延长、实际竣工日期超出计划日历天等情形,上述原因如造成工期顺延不计延期监理费。 (3)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因上述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施工工期延长、服务时间超出监理服务周期的,不视为监理附加工作,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延期服务费、附加工作酬金及其他任何额外费用,监理人仍须按合同约定持续履行全部监理义务直至缺陷责任期届满。即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期顺延不增加工程合同价款,不产生额外施工费用。 (4)新增工程、新增独立专项工作的监理费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算出的监理基准价*中标价/控制价计算,报委托人同意后支付。 |
7 | 全文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21日08时30分。 | 2026年11月2日08时30分。 |
查询公告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链接]。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广西开放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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