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542利州区盘龙至昭化区元坝段改建工程(k22+905-k32+715)段(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542利州区盘龙至昭化区元坝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542利州区盘龙至昭化区元坝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2〕629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542利州区盘龙至昭化区元坝段改建工程变更项目法人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4]3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广元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G542 利州区盘龙至昭化区元坝段改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广交函便〔2023〕6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招标类别)(k22+905-k32+715)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于广元市利州区大稻坝,经青岭村至荣山镇,止点位于利州区与昭化区交界处的范家坪,建设里程9.810Km,其中新建长隧道2300.5m/2座(均为长隧道)。本项目已纳入第一批“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试点任务。
2.2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 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3.5米,分离式路基宽2×11.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执行。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计划工期
2.3.1 招标范围
起讫桩号k22+905-k32+715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房建、机电、其他: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
……
2.3.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k22+905-k32+715。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等见本公告附表一。
2.3.3 计划工期
(k22+905-k32+715)段标段:工期24个月,□试运行期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k22+905-k32+715)段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具有的资格条件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 允许中2个及以上标段时,每个标段拟投入主要人员不得相同。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链接])的注册网员。于2026年10月1日0时00分至2026年10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参考资料。
可同时在广元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链接]) 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参考资料。
□图纸、参考资料获取: (招标人指定获取方式) 。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下载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如有)、参考资料(如有)的,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影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集中时间: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召开地点:。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10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3)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2026年10月28日10时00分~10时30分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现场递交至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锦江区锦兴路53号中广智媒城B座8层本项目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的送达
(1)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如有)原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链接])、广元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链接])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链接])、广元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链接])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所有投标人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链接])、广元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链接])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提问回复”菜单中进行,也可采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5.2项要求的书面方式进行。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系统进入异议倒计时时间内,点击“开标异议提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澄清与异议”菜单中进行,也可采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5.2项要求的书面方式进行。
8.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号)的规定接受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3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人民路南段78号
邮政编码:
电 话:0839-3263541
传 真:
行政监督部门: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广元交通物流港上西园区综合楼B座3楼
邮政编码:628099
联 系 人:蒲女士
电 话:0839-2300391
传 真:0839-2300391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邮政编码:610095
联 系 人:冯老师
电 话:028-61501001
传 真:028-61501001
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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