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拟对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染色体拷贝数变异检测试剂盒(微阵列芯片法)采购项目 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染色体拷贝数变异检测试剂盒(微阵列芯片法)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三、采购预算(元):1,950,000.00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我院是经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的产前诊断机构,承担本区域出生缺陷防控核心职责,作为区域产前诊断标杆单位,具备深厚的遗传学诊断技术积淀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染色体拷贝数变异(CNV)是导致胎儿出生缺陷的重要遗传因素,严重威胁母婴健康。微阵列芯片法(CMA)作为产前诊断核心技术,分辨率达100kb,可精准检出传统核型分析无法识别的染色体微缺失、微重复等异常,是临床指南推荐的首选检测手段。为补齐我院合规检测试剂短板,满足临床产前诊断迫切需求,保障检测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院启动本次采购项目。本次采购核心标的为染色体拷贝数变异检测试剂盒(微阵列芯片法)及全套配套组分,要求产品与我院现有检测系统完全适配,到货后可直接投入临床使用,确保检测工作连续高效。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次采购的染色体拷贝数变异检测试剂盒(微阵列芯片法),属于产前诊断核心体外诊断耗材,依据相关法规界定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严格的注册管理。经核查,国内仅杭州杰毅麦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相关产品(注册证号:国械注准20243400664)具备合法三类注册资质,其技术参数、检测原理与我院现有检测系统完全匹配,临床应用结果准确可靠。其余同类产品均未取得国家药监局注册许可,不符合法规要求,且无法与我院现有设备兼容,使用后易引发检测失真、系统故障等安全隐患,合规产品具有唯一性,无其他替代选择。我院现有染色体拷贝数变异检测系统运行稳定,本次采购的试剂盒及配套组分需与该系统完全适配,确保到货即可上机使用,无需额外改造、校准,保障检测业务连续开展。经技术比对,仅上述持证原厂产品可与现有系统无缝兼容,适配成熟,其他产品无法满足适配要求,不具备替代条件。染色体拷贝数变异检测是我院常态化开展的核心业务,承担着区域出生缺陷防控重要职责。目前院内合规试剂盒库存即将耗尽,若不能及时补充,将导致相关检测项目停摆,延误孕妇检测时机,影响出生缺陷防控工作推进。因合规产品仅一家供应商,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无合格潜在供应商,且采购周期较长,无法满足临床应急需求,亟需通过单一来源采购快速补齐库存。作为区域产前诊断标杆单位,我院检测质量直接关系行业公信力。本次采购的合规试剂盒检测结果稳定、质控体系完善,与我院现有技术标准高度契合,可确保检测结果的一致性和准确性。若更换非持证、不适配产品,将破坏检测体系统一性,影响诊断质量,削弱我院技术引领作用,故只能选用该原厂合规产品。综上,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且经专家论证,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且经专家论证,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
1.供应商名称:宁波贝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中路99号绿岛新城26幢B区B503室
八、单一来源论证专家
李玲、李成果、边立忠
九、公示期: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06日
十、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石奇伟
联系电话:0533-2951636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天津路66号
监管部门:
联系人:沈延富
联系电话:0533-3887227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绿、季彤
联系电话:0533-3146848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世纪路北首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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