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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丰和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二期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开封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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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丰和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二期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丰和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二期EPC总承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计划投资约3486万元,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考县国际陆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辉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考县丰和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二期EPC总承包工程

2.2 招标编号:HY-ZB2024A-01

2.3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约3486万元

2.4 建设地点:兰考县

2.5 项目规模及内容:在既有货场新建货物线1条,新建走行线1条与兰考站贯通,配套建设生产设施设备,新建陇海路框架防护涵,涵长 74m,钢板桩长度9米,涵洞两侧设置检查井及其他相应设施,陇海路平交道口按拓宽后32m标准实施 ,其中机动车道22米,两侧5米人行道及绿化带。另有专用线附属工程包括陇海路围挡新修、拆除、恢复;新建箱泵一体化消防水箱及消防抽水井;陇海路引起神人助公司南大门改造;专用线两侧铺设列检板及道砟回填;增设道口房直通电话一部;新建变压器至消防泵房电缆安装铺设。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过程的实施及管理。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内容如下:

①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报审批、建设、竣工验收、开通运营、配合管网施工、协调等工作,满足管道工艺设计要求。

②总承包范围包括:兰考县丰和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扩建工程及因工程施工产生的各类费用。本工程完整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及装置采购、供货、运输、保管、建筑工程(包括地基处理)、验收、评审、指导监督、技术服务、管道安装配合、管网设计对接、在保质期(缺陷责任期)内的消缺工作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围墙、道路、桥涵、水渠、消防及铁路部门所属资产等的拆除还建、降噪措施、安全设施、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供水供电、周边关系。施工范围内的市政绿化迁移手续的办理、铁路范围内征地(占地)手续的办理(市政绿化迁移和铁路征(占)地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及有关部门的协调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内容。

2.8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符合铁路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铁道行业甲II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及总承包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注:上述(1)、(2)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3.3 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25年1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打印的社保证明)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总负责人(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铁路站场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上述 (1)、(2)、(3)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3.4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2022年度-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注:上述财务要求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5 信誉要求:

(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6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7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

(2) 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需明确各自分工与职责,并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通过 CA 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 所有潜在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参

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4.3 获取方式:需通过 CA 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 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 CA。“企业注册”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xwtzgg/10414.jhtml,办理 CA 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znbslc/24675.jhtml。

(2) 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 CA 的,可以进行 CA 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 CA 公司。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5.投标保证金

5.1 根据《兰考县建筑行业信用评价办法 (试行)》(兰住建〔2024〕5 号政务公开-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ankao.gov.cn))文件,投标人为经过资料审查以及各相关主管部门数据核准并被评为 2024 年度兰考县建筑行业 AAA 级信用企业(名单详见http://ggzy.lankao.gov.cn/zwgk/38926.jhtml),可按照系统操作流程免缴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

5.2 电子保函:根据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5.3 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转账凭证(或银行电子回执单)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请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首页公告《投标保证金缴纳线上系统正式启用通知》或直接登录http://ggzy.lankao.gov.cn/xwtzgg/11330.jhtml

备注: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5 年 7 月 3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6.2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lankao.gov.cn) 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6.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6.5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lankao.gov.cn/) 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 (xxxx 项目xx 标段) ,其中包含 2 个文件和 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lankao.gov.cn/)。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评标依据

5.1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兰考县)》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考县国际陆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路西段企业服务港2005室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78353004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辉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堌阳镇工业园区35号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19837854142

监督单位: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183382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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