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十中学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二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十中学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二期)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第十中学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二期)立项的批复,合发改社会〔2025〕484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第十中学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十中学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二期)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FBZ0177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FBZ01778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第十中学
2.6 建设规模:合肥市第十中学校园南临新安江路、北临襄河路,西临王岗路占地面积243.7亩(约16248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6234.56平方米。建筑包括教学楼、实验综合楼、艺术楼、图书馆、风雨操场、游泳馆、学生宿舍、食堂、浴池、教职工值班宿舍等。
2.7 项目投资估算:约7674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730日历日(从项目中标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具体时间视项目建设情况)。其中:(1)中标结果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约谈及维修方案汇报,合同签订后,自接到设计任务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首轮方案整合工作(不含考察时间);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方案定稿。(相关勘察工作同步进行)
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
(2)初步设计经专家审查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
备注:原则上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每轮调整不超过5个工作日;
(3)各专项设计的方案,中标人接到设计任务后10个工作日完成方案初稿;在市重点局明确方案修改内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具备报批条件;在接到市重点局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9 招标范围:该项目位于瑶海区新安江路与王岗路交口东北角合肥十中校园内,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人行天桥维修与新建;校舍维修:实验综合楼、教职工值班宿舍、学生宿舍、风雨操场、食堂局部屋面维修及游泳馆屋面维修,教学楼、实验综合楼、学生宿舍内墙面维修,风雨操场地面维修,教学楼、实验综合楼顶面维修,教学楼、教职工值班宿舍等建筑管道局部维修;对校园各建筑老化锈蚀、松动的连廊栏杆维修更新等,新增外挂电梯实验综合楼1部、教学楼3部、学生宿舍2部;室外操场维修:跑道、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层面翻新及局部维修,看台及围墙维修改造等。以及本项目设计所需的勘察、可研、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全阶段设计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咨询工作。涉及本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约45000万平方米。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242.51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房建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市政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新建(或维修改造)均可]项目工程设计业绩,该业绩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并满足3.1.3资格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房屋建筑设计工作,并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1(2)条的房建设计资质和3.1.2条的投标人业绩要求;
(4)联合体中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任务的成员方须满足上述3.1.1中的勘察资质要求。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6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12-58188516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911、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6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6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2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550号
邮编:230000
联 系 人:陶工
电话:0551-6286347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911、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680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合肥市第十中学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二期)设计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975241288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964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