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时间 | ||
| NCLZ02K20250029G | 临淄区雪宫街道西高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屋顶防水、栏杆拆除工程施工项目 | 2025年11月05日 至 2025年11月12日 | ||
| 挂牌价格 | 3.2万元 | |||
| 项目实施主体 基本情况 | 名称 | 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街道西高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
| 住址 | 临淄区雪宫街道西高生活区 | |||
| 联系人 | 王志和 | 联系电话 | 13906432909 | |
| 流转(需求)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展示时间 | 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2日 | 标的展示地点 | 临淄区雪宫街道西高生活区 |
| 标的性质 | 其它 | |||
| 标的明细 | 其他类型 | |||
| 标的说明 | 经民主决策,实施临淄区雪宫街道西高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屋顶防水、栏杆拆除工程施工项目,工期为10天,预计总价 3.2万元,施工地点位于临淄区雪宫街道西高生活区桑坡路224号、275号、老年公寓,围栏拆除地点位于晏婴路79号,竞价步长为0.3万元。一、工程内容和标准:项目防水、涂刷氯丁橡胶沥青、清理拆除的围栏及垃圾等。工程量详见清单。竞争主体需对项目进行充分勘察,如因勘察不充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争主体承担。二、验收和质保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并提供正式的验收报告,保修期为5年。三、合同签订: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视为弃标,由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保证金处置。四、其他要求:竞争主体必须具备相关生产手续和施工经验,施工方需根据工程审计结算结果开具普通税票。 | |||
| 流转(需求)要求 | ||||
| 重大事项披露 | 项目竞争主体参与交易,即视为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交易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 |||
| 流转(需求)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临淄区雪宫街道村居财务代理中心 | ||
| 批准内容 | 同意挂牌 | |||
| 估价(预算)依据 | 机构 | |||
| 日期 | ||||
| 价格 (万元) | ||||
| 备案单位 | ||||
| 交易条件 | 熔断价 | 无 | ||
| 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 | |||
| 与流转(需求) 相关其他条件 | ||||
| 项目竞争主体资格条件 | ||||
|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
| 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成交后由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审查 | |||
| 挂牌 相关要求 | 挂牌方式 | 网络连续竞价 | ||
| 竞价方式 | 网络连续竞价-反向(减价) | |||
| 报价时间 | 2025年11月0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2日10时00分为自由报价。2025年11月12日10时00分后为延时竞价。 每个报价周期为120秒,每次有新的有效报价,自动开始120秒报价周期,直至不再有新的有效报价。 | |||
| 网上报名 | 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2日(10时00分前截止) 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8082/)%EF%BC%8C%E7%82%B9%E5%87%BB%E2%80%9C%E7%99%BB%E5%BD%95%E6%B3%A8%E5%86%8C%E2%80%9D%E8%BF%9B%E8%A1%8C%E5%85%8D%E8%B4%B9%E6%B3%A8%E5%86%8C%EF%BC%88%E7%94%A8%E6%88%B7%E7%B1%BB%E5%9E%8B%EF%BC%9A%E8%87%AA%E7%84%B6%E4%BA%BA%E6%88%96%E4%BA%A4%E6%98%93%E4%B9%99%E6%96%B9%EF%BC%89%EF%BC%8C%E5%AE%8C%E5%96%84%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5%90%8E%E6%8F%90%E4%BA%A4%E9%AA%8C%E8%AF%81%EF%BC%8C%E5%B9%B3%E5%8F%B0%E5%8D%B3%E6%97%B6%E9%80%9A%E8%BF%87%E5%90%8E%EF%BC%8C%E5%8D%B3%E5%8F%AF%E8%BF%9B%E8%A1%8C%E7%BD%91%E4%B8%8A%E6%8A%A5%E5%90%8D%EF%BC%9B%E5%B7%B2%E6%B3%A8%E5%86%8C%E7%9A%84%EF%BC%8C%E5%8F%AF%E7%9B%B4%E6%8E%A5%E7%99%BB%E5%BD%95%E6%8A%A5%E5%90%8D%EF%BC%88%E6%93%8D%E4%BD%9C%E6%B5%81%E7%A8%8B%E8%AF%A6%E8%A7%81%E7%BD%91%E7%AB%99%E2%80%9C%E6%9C%8D%E5%8A%A1%E6%8C%87%E5%8D%97%E2%80%9D%E2%86%92%E2%80%9C%E5%86%9C%E6%9D%91%E4%BA%A7%E6%9D%83%E2%80%9D%E2%86%92%E2%80%9C%E5%86%9C%E6%9D%91%E4%BA%A7%E6%9D%83%E6%8C%82%E7%89%8C%E3%80%81%E6%8B%8D%E5%8D%96%E7%AB%9E%E4%B9%B0%E4%BA%BA%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2%80%9D%EF%BC%89%E3%80%82 | |||
| 收费标准 | ■免费 | |||
| 其他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 | 是 | ||
| 交纳金额(万元) | 1 | |||
| 交纳方式 及时间 | 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8082/)%EF%BC%8C%E7%82%B9%E5%87%BB%E2%80%9C%E7%99%BB%E5%BD%95%E6%B3%A8%E5%86%8C%E2%80%9D%E8%BF%9B%E8%A1%8C%E7%99%BB%E5%BD%95%EF%BC%8C%E9%80%89%E6%8B%A9%E6%9C%AC%E9%A1%B9%E7%9B%AE%E6%8C%89%E7%85%A7%E7%BD%91%E4%B8%8A%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6%8F%90%E7%A4%BA%E6%93%8D%E4%BD%9C%EF%BC%8C%E4%BF%9D%E8%AF%81%E9%87%91%E4%BA%A4%E7%BA%B3%E9%93%B6%E8%A1%8C%E8%B4%A6%E5%8F%B7%E6%98%AF%E7%94%B1%E7%BD%91%E4%B8%8A%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9%9A%8F%E6%9C%BA%E8%87%AA%E5%8A%A8%E7%94%9F%E6%88%90%E5%94%AF%E4%B8%80%E7%9A%84%E4%BF%9D%E8%AF%81%E9%87%91%E5%AD%90%E8%B4%A6%E5%8F%B7%EF%BC%8C%E5%BF%85%E9%A1%BB%E9%87%87%E7%94%A8%E7%94%B5%E6%B1%87%E6%88%96%E7%BD%91%E4%B8%8A%E9%93%B6%E8%A1%8C%E8%BD%AC%E8%B4%A6%E7%9A%84%E6%96%B9%E5%BC%8F%E8%B6%B3%E9%A2%9D%E4%BA%A4%E7%BA%B3%E4%BF%9D%E8%AF%81%E9%87%91%EF%BC%88%E4%B8%8D%E8%83%BD%E7%94%A8%E7%8E%B0%E9%87%91%E3%80%81%E6%94%AF%E4%BB%98%E5%AE%9D%E6%88%96%E9%93%B6%E8%A1%8C%E5%8D%A1%E4%BA%8C%E7%B1%BB%E8%B4%A6%E6%88%B7%EF%BC%89%E3%80%82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到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2025年11月12日10时00分。 竞买人以“交易乙方”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单位户名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以“自然人”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注册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 | |||
| 退付方式 | 未竞得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系统自动原渠道退付交易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竞得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由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上传项目实施主体同意退付通知后,系统自动原渠道退付交易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竞得主体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破坏正常竞价秩序情形的,项目实施主体按程序确认其报价无效,取消竞得资格,并对交易保证金进行处置。 在挂牌结束之日起90日内,对项目实施主体未出具交易保证金处置意见或处置意见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时进行清退。 | |||
| 联系方式 | 监督方 | 临淄区雪宫街道村居财务代理中心 | ||
| 联系人 | 徐艳艳 | |||
| 电话 | 0533-7170577 | |||
| 交易机构 | 雪宫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 |||
| 联系人 | 刘艳兰 | |||
| 电话 | 0533-7325551 | |||
| 技术咨询电话 | 0512-581885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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