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苗安变10MW/40MWh、顺河变10MW/40MWh、褚兰变10MW/40MWh、西寺坡变10MW/40MWh电网侧储能电站建设项目(EPCO)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P-SZGC20260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苗安变10MW/40MWh、顺河变10MW/40MWh、褚兰变10MW/40MWh、西寺坡变10MW/40MWh电网侧储能电站建设项目(EPCO)(项目名称)已由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宿发改能源〔2026〕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宿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宿州市埇桥区境内(35kV苗安、顺河、褚兰、西寺坡变电站预留场地)。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宿州市埇桥区境内(35kV苗安、顺河、褚兰、西寺坡变电站预留场地),建设内容包括:1.分别在35kV苗安变电站、35kV顺河变电站、35kV褚兰变电站和35kV西寺坡变电站分别预留场地建设共计四座电化学储能电站。每座电化学储能电站占地约3亩,计划分别安装一套储能系统,建设装机容量10MW/40MWh储能电站(具体以现场勘察设计为准),储能系统为4小时系统,采用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技术,储能介质选用磷酸铁锂电池,采用预制舱户外布置方式,发电方式为削峰填谷,设置储能电池预制舱和PCS及升压变一体机成套装置,配套冷却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等核心设备系统及场区环形道路、站区绿化、实体围墙,以及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2.满足储能电站与对侧变电站并网要求。3.每个储能电站分别建设2回10kV送出线路及对侧接入间隔改扩建,同时配套完善综合配电装置、二次设备舱、控制保护系统等配套设施。4.配套设施建设控制室厂房、消防设施、智能监控系统、场内道路及给排水管网等配套设施。5.四座变电站预留场地的建筑物改造(包括仓库、值班楼、电力杆线等拆迁改造)。6.本项目采用分期建设方式实施,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6000万元。
2.3计划工期:(1)施工工期(含勘察、设计周期):300 日历天。(2)运营期限:20年。
2.4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 EPCO 模式,勘察设计:负责4座储能电站(分别位于35kV苗安、顺河、褚兰、西寺坡变电站预留场地)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及所涉及的各类专项评价(安全评价、能源评价及消防验收等)。设备材料采购:负责储能系统核心设备(磷酸铁锂电池预制舱、PCS及升压变一体机、冷却、消防及安防监控系统等)、高低压配电设备、电缆及土建附属材料等全部物资的采购、运输、保管及安装。工程施工与调试:负责储能电站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系统联调联试、涉网试验、并网验收,以及场区环形道路、绿化、实体围墙、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满足储能电站与对侧变电站并网要求。每个储能电站分别建设2回10kV送出线路及对侧接入间隔改扩建,同时配套完善综合配电装置、二次设备舱、控制保护系统等配套设施。配套设施建设控制室厂房、消防设施、智能监控系统、场内道路及给排水管网等配套设施。四座变电站预留场地的建筑物改造(包括仓库、值班楼、电力杆线等拆迁改造)。运营管理:负责项目建成后的日常运行维护、设备巡检、性能监测优化及安全管理等运营工作,确保实现“削峰填谷”功能及各项技术指标达标。综合验收与移交:负责配合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
2.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6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满足电网接入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与批准。
(2)施工要求: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设备采购要求:所有设备及材料均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图纸及储能电站涉网技术要求。
(4)运营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
2.7最高投标限价:(1)项目总投资约16000万元,工程费用最高限价(费率)为100%。
(2)运营运维费用:每年固定价格为60万元/年,为招标人提供代理运营和运维服务,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采用“固定服务费+浮动代理费”形式计收。(浮动代理费计收方法详见运维运营合同)。
(3)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2.8其 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下列①或②或③或④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
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均为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运营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相关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承诺拟委派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任何一个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也不存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中第九条规定的允许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经理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施工负责人1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承诺拟委派项目施工负责人1:“目前未在其他任何一个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也不存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中第九条规定的允许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项目施工负责人2 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承诺拟委派项目施工负责人2:“目前未在其他任何一个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也不存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中第九条规定的允许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4)运营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5)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 1 和项目施工负责人 2 可以相互兼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运营负责人不可相互兼任。
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本项目不接受退休人员。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4家,其中:设计单位只能为1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电力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
(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
(3)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具体分工需要在联合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中承担各项任务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协议中
的相应专业工作分工)合计满足“3.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承担施工任务方为一家单位,则提供的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同时具备项目施工负责人1和项目施工负责人2的资格要求;如承担施工任务方为联合体,则项目施工负责人1必须是电力工程施工任务承担方单位人员,项目施工负责人2且必须是土建工程施工任务承担方单位人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5)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5 投标单位应使用合法有效的注册人员投标,不得使用挂证人员,如有使用违规挂证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使用违规挂证人员的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证书投标问题线索,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3.6 其 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1月25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网上下载。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链接]—《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在线办理:[链接],[链接],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电话:0557-3030327)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5日09时00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6. 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秘〔2025〕21号等文件规定。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行政执法科 | 0557-3030589 | 宿州市埇上路566号5楼514室 | szggjzfk@[链接] |
投诉受理部门.
7.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链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链接],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州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拱辰路8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57-36978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晟傲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南关街道浍水路南侧人民路东侧宿州锦润·悦府5#楼0901-0906室
项目负责人:张迪
电 话:18755731510
电 子 邮 件:1663102350@[链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宿州市埇上路 566 号
电 话:0557-3030589
2026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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