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望州路北二里34号、兴宁区华东路39号共34套房产整体招租(5年)项目交易公告 (国资监测编号GR2026GX2001666)交易机构: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项目名称 南宁市西乡塘区望州路北二里34号、兴宁区华东路39号共34套房产整体招租(5年)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26-1553 挂牌起始日期 2026-10-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6-10-2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终止挂牌。
标的概况 标的简介 1.标的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望州路北二里34号共25套,约建成于1984年,房屋为多层步梯住宅楼,建筑物整体维护状况一般;兴宁区华东路39号共有9套,建成于1984年至1990年期间,建筑物整体维护状况一般。部分住房可能存在房屋本体老化、管线隐患问题。2.标的状态:闲置。3.租金递增:无。 标的名称 南宁市西乡塘区望州路北二里34号、兴宁区华东路39号共34套房产整体招租(5年)项目 挂牌价 21543元/1735.22平方米/月 交易保证金 60000元 租赁面积 / 租赁期限 / 自由竞价时间 2026-10-15 09:00:00 到 2026-10-22 10:00:00 租金递增方式 竞价阶梯(元/1735.22平方米/月/次) 200 履约保证金 不涉及 标的状态 / 是否存在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 / 标的用途 / 备注 /
标的详情见公告附件列表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2026-09-18 评估机构 广西旗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特别告知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有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在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产权证、原租赁合同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1)不设立居住权。2)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有产权证书。3.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未踏勘视为完全知晓房屋全部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房屋现状为由拒签合同、拒付租金。4.本公告关于标的面积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交易条件 租金支付方式 1.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 3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按3个月成交月租金)。2.后续租金以 3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期到期前10日内足额缴纳下一期租金。3.出租方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详见《租赁合同》。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2.不接受联合体承租。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用途:仅限合规住宿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便民配套经营,不能用于经营各类加工厂和其他对周边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音、异味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2.本项目无免租装修期。3.严禁擅自整体转租、分拆分租,如需局部合作经营须提前书面报备出租方审批;4.租金仅为房屋占用费用,不含水电费、网络、物业、垃圾清运、安保、房屋维修等各类运营杂费,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5.因政府旧城改造、征地拆迁、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需提前收回房屋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清场移交,不得主张拆迁补偿、装修赔偿;承租方单方提前退租,须提前30日书面告知出租方,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6.承租方须依法办理住宿经营所需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消防验收等全部资质,自主承担经营全部法律、安全、民事责任;7.承租方须自行投保房屋财产险、公众责任险、住宿经营意外险,覆盖房屋损毁、人身伤害等风险,保费自行承担;8.房屋面积仅作参考,若承租方需精准实测,第三方测绘费用由承租方全额承担;9.严禁擅自拆除、改动房屋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原有水电管线等主体结构,装修改造方案须提前报送出租方审核,不得破坏建筑安全结构;禁止产生油烟、噪声、异味扰民的高污染经营项目;10.承租方正式运营前,须完整提交房屋装修方案、住宿运营管理方案、消防安全管控方案、房屋日常维修养护方案,经出租方及消防、住建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装修完工后经出租方现场验收合格,方可开业经营;11.其他未尽权责、约束条款,在《租赁合同》中约定。12.成交签约:竞价成交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成交确认书》签约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或另行通知。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2.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交易指南 竞价须知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交易所《北部湾产权交易所资产租赁交易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客户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要求(交易规则查询方式:[链接]),充分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竞价须知内容,违反平台规定,竞租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意向竞租人审慎阅读,确保有效参与竞价活动。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6-10-15 至 2026-10-21 17:00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2.报名手续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1)会员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链接]),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1)主体资格材料(上传扫描件,成交后核验原件)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委托时提供,上传扫描件,成交后核验原件)(附件1)(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承租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前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3)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交易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本公司/本单位/本人的银行账户交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②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作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意向承租方成为合格意向承租方。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通知,合格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3.注意事项(1)竞租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2)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租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意向保证金):60000元,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重要提示:基于交易所披露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原则,请意向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提前对交易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尽调,充分了解标的状况,避免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发现标的不符合预期存在被扣除交易保证金的风险。)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未按时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本款“未按时”均指超过约定时间5天);(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竞价服务费或其他价款;(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多次报价(加价) 竞价阶梯(元/1735.22平方米/月/次) 200 自由竞价时间 开始时间同挂牌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摘牌后第/个工作日的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2个月成交月租金)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交易所:梁经理 联系电话:0771-5757533 13978667112出租方:吴先生 联系电话:0771-2260330
报名咨询 覃经理 0771-5738059(账号注册 、报名、审核退保)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8:00-12:00 15:00-18:00
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其他 监督电话:0771-5808839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承租方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附件下载 公告附件 材料名称 下载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意向方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参考模板下载 1)主体资格材料(上传扫描件,成交后核验原件)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委托时提供,上传扫描件,成交后核验原件)(附件1) /
| 项目名称 | 南宁市西乡塘区望州路北二里34号、兴宁区华东路39号共34套房产整体招租(5年)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6-15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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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10-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0-21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
| 标的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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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 1.标的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望州路北二里34号共25套,约建成于1984年,房屋为多层步梯住宅楼,建筑物整体维护状况一般;兴宁区华东路39号共有9套,建成于1984年至1990年期间,建筑物整体维护状况一般。部分住房可能存在房屋本体老化、管线隐患问题。2.标的状态:闲置。3.租金递增: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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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详情见公告附件列表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9-18 | ||||||||||||||||||||||||||||||||||
| 评估机构 | 广西旗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特别告知 |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有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在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产权证、原租赁合同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1)不设立居住权。2)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有产权证书。3.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未踏勘视为完全知晓房屋全部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房屋现状为由拒签合同、拒付租金。4.本公告关于标的面积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 ||||||||||||||||||||||||||||||||||
| 交易条件 | 租金支付方式 | 1.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 3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按3个月成交月租金)。2.后续租金以 3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期到期前10日内足额缴纳下一期租金。3.出租方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详见《租赁合同》。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2.不接受联合体承租。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用途:仅限合规住宿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便民配套经营,不能用于经营各类加工厂和其他对周边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音、异味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2.本项目无免租装修期。3.严禁擅自整体转租、分拆分租,如需局部合作经营须提前书面报备出租方审批;4.租金仅为房屋占用费用,不含水电费、网络、物业、垃圾清运、安保、房屋维修等各类运营杂费,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5.因政府旧城改造、征地拆迁、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需提前收回房屋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清场移交,不得主张拆迁补偿、装修赔偿;承租方单方提前退租,须提前30日书面告知出租方,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6.承租方须依法办理住宿经营所需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消防验收等全部资质,自主承担经营全部法律、安全、民事责任;7.承租方须自行投保房屋财产险、公众责任险、住宿经营意外险,覆盖房屋损毁、人身伤害等风险,保费自行承担;8.房屋面积仅作参考,若承租方需精准实测,第三方测绘费用由承租方全额承担;9.严禁擅自拆除、改动房屋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原有水电管线等主体结构,装修改造方案须提前报送出租方审核,不得破坏建筑安全结构;禁止产生油烟、噪声、异味扰民的高污染经营项目;10.承租方正式运营前,须完整提交房屋装修方案、住宿运营管理方案、消防安全管控方案、房屋日常维修养护方案,经出租方及消防、住建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装修完工后经出租方现场验收合格,方可开业经营;11.其他未尽权责、约束条款,在《租赁合同》中约定。12.成交签约:竞价成交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成交确认书》签约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或另行通知。 | ||||||||||||||||||||||||||||||||||
| 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2.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
| 交易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交易所《北部湾产权交易所资产租赁交易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客户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要求(交易规则查询方式:[链接]),充分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竞价须知内容,违反平台规定,竞租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意向竞租人审慎阅读,确保有效参与竞价活动。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 |||||||||||||||||||||||||||||||||
| 现场展示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10-15 至 2026-10-21 17:00 |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2.报名手续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1)会员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链接]),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1)主体资格材料(上传扫描件,成交后核验原件)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委托时提供,上传扫描件,成交后核验原件)(附件1)(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承租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30分钟前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承租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3)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交易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承租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本公司/本单位/本人的银行账户交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②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作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意向承租方成为合格意向承租方。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通知,合格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3.注意事项(1)竞租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2)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租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人。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意向保证金):60000元,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重要提示:基于交易所披露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原则,请意向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提前对交易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尽调,充分了解标的状况,避免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发现标的不符合预期存在被扣除交易保证金的风险。)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未按时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本款“未按时”均指超过约定时间5天);(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竞价服务费或其他价款;(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交竞价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多次报价(加价) | 竞价阶梯(元/1735.22平方米/月/次) | 2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开始时间同挂牌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摘牌后第/个工作日的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 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2个月成交月租金)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交易所:梁经理 联系电话:0771-5757533 13978667112出租方:吴先生 联系电话:0771-2260330 | |||||||||||||||||||||||||||||||||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 0771-5738059(账号注册 、报名、审核退保)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8:00-12:00 15:00-18:00 | ||||||||||||||||||||||||||||||||||
| 联系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 ||||||||||||||||||||||||||||||||||
| 其他 | 监督电话:0771-5808839 | ||||||||||||||||||||||||||||||||||
| 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承租方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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