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榆林神木供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锦界 100MW/200MWh 共享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2 万元,招标人为榆林神木供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本榆林神木供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锦界 100MW/200MWh 共享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项目,项目总预算为 22 万元;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林神木供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锦界 100MW/200MWh 共享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榆林神木供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锦界 100MW/200MWh 共享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并出具标识有企业合法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 2024 年企业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须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外省单位必须出具在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办理的登记材料)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 2 份 2022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须提供所在单位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缴纳近半年社保;
4、投标人应提供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需具有二维码及其编码,且在注册会计师监管平台可查询。报告须包括“四表一注 ”,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应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
(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人应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谈判文件。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响应文件的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含电子版)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5、纸质文件逾期递交,将予以拒收。
6、谈判公告发布网站:《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开标方式:腾讯会议。
8、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或监督部门反映。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912-81861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神木供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林神木供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沙河路金融中心 12 楼
联 系 人:申浩
电 话:0912-8186100
电子邮件:47264399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榆林铭和信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榆林市榆阳区榆溪雅园南门二楼商铺
联 系 人: 秦伟
电 话: 19929632352
电子邮件: 3423127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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