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庞村镇人民政府洛阳市智能家居产业园沙河南路(大谷路-六合大道)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对洛阳市智能家居产业园卓越路(开元大道辅路-沙河北路)、奋飞路(开元大道辅路-智创路)、沙河南路(大谷路-六合大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示范发改〔2026〕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607-410351-04-01-578269),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庞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伊滨建招2026-01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沙河南路(大谷路-六合大道),项目位于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m/h,规划红线宽度30米,施工宽度20米,设计全长1216.39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明确项目建设地点、总投资额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明确本次招标总承包发包/专业工程发包/园林或其他的具体内容)2.3招标规模:本项目新建沙河南路(大谷路-六合大道),项目位于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m/h,规划红线宽度30米,施工宽度20米,设计全长1216.39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 (房屋建筑应明确面积、高度、层数、层高、最大跨度、结构形式等;市政工程应明确长度、宽度、断面形式、最大跨度、管径、日处理量等工程特征)2.4最高投标限价:19736097.41元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一个标段2.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否。2.8其他:(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3)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4)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5)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6)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链接]),进入网站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3.2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2023-11-01以来☑承接过/□完成过1份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2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3.4.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3.4.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3.4.5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未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6)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7)未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限制或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8)未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业停产、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依法取消投标资格的;(9)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2)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招标。(3)定标方式:核查随机法。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点击“[链接]”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移动CA或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年11月09日 至2026年11月13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链接]”,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30日09时2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九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移动CA扫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链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庞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花城大道1号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379-67508230 代理机构:中昌(河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枫叶路25号安装大厦17层1706 项目负责人:高言歌 电 话:13526997635 监管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1277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