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柳山湖景区路网南连接线(南界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9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泗洪县柳山湖景区路网南连接线(南界路)建设工程已由洪发改投资发【2025】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洪县石集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乡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泗洪县石集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建设道路全长4140米,新建混凝土路面21443平方米。其中新建混凝土道路长3075 米,宽6米,面积约18450平方米;拓宽老混凝土道路长1065米,老路病害修复后两侧拼宽至6米拼宽道路面积2993平方米。配套建设涵洞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清单及图纸。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3812894.59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泗洪县柳山湖景区。
2.3 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2.4 质量要求:交工竣工合格。
2.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40%;完成工程量8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64%;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80%,项目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7%;缺陷责任期满(2年)无质量问题按工程审定价付清余款(无息)。
2.6 招标内容:道路工程,涵洞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评标办法:
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双信封; □ 单信封。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最高分 | 最低分 | 评审标准 |
技术标评审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10.00 | 0.00 | 1、是否有完整交通组织方案; 2、是否有项目部驻地建设、临时场地布置方案; 3、是否有路面施工方案、桥梁、涵洞施工方案; 4、是否有交安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等施工方案。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10.00 | 0.00 | 1、是否提出了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工程施工方案; 2、对提出的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是否有详细、科学的分析; 3、对主要工程施工方案重点、难点采取的相应措施是否有效等。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00 | 0.00 | 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招标文件的工期要求编制完整的进度计划,计划合理可行,人员、机械安排合理,能体现完整的分段施工计划,道路、桥梁、涵洞必须同步实施,同步完工; 2、完整的工期保证措施,确保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措施是否完善、合理、可行; 3、工序、工艺等保证措施、施工完成后资料报审保证措施等。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00 | 0.00 | 是否提出了完整的质量体系及保证措施(质量审批、隐蔽工程验收、技术交底、材料管理、计量器具管理、工程质量奖罚制度等、环保设置布置等)。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5.00 | 0.00 | 是否有以下保证措施: 1、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体系; 2、编排安全教育计划; 3、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4、安全生产器械购买及布置; 5、安全检查计划; 6、机是否有以下保证措施: 7、专职安全员责任制。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5.00 | 0.00 | 1、是否有完整的项目风险预测机制; 2、是否有完整的事故应急预案; 3、是否有配备专业风险防范设备及专职人员。 | |
项目管理机构 | 项目经理资历 | 15.00 | 10.00 |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满足资格条件(2020 年 1 月 1 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 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每增加一个与资格要求同等及以上规模的业绩加5分,最多加5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竣(交)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该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映日期、项目经理姓名、项目内容(须能够体现合同金额,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合同金额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业绩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业绩发包人公章且能够反映合同金额,否则不予认可)等,因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相应内容体现不完整,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其业绩是否符合要求的,则不予加分。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重复计分。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00 | 0.00 | 投标人获得过与公路工程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获得过与公路工程施工有关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投标人主编或参编过与公路工程施工有关的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投标人拥有与公路工程施工有关的新型专利,有任意一项得2.5分,每增加一个得2.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该证明材料中就能够明确反映日期及相关内容。因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相应内容体现不完整,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其业绩是否符合要求的,则不予加分。 |
企业类似业绩 | 20.00 | 10.00 | 投标人满足业绩资格条件要求,得基本分10分,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增加一个与资格要求同等及以上规模的业绩加10分,最多加10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竣(交)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该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日期、项目内容(须能够体现合同金额,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合同金额,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业绩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业绩发包人公章且能够反映合同金额,否则不予认可)等,因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相应内容体现不完整,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其业绩是否符合要求的,则不予加分。 | |
履约信誉 | 15.00 | 0.00 |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评定的单位信用等级(施工单位)进行评分(投标人信用等级及评定分值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 A 级确定) (1)信用等级评为 AA(好)级或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守信激励对象名单”的投标人(施工类,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评标(审)委员会应给予其信用分评满分; (2)信用等级为 A 级(含暂定 A 级)的企业,信用分为 0.8X~0.95X 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8X+0.15X*(Z-85)/10; (3)信用等级为 B 级的企业,信用分为 0.65X~0.8X 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65X+0.15X*(Z-75)/10; (4)信用等级为 C 级的企业,信用分为 0.45X~0.6X 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45X+0.15X*(Z-60)/15; 注: 1、X为信用分满分值(15分),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无评定分值的A级企业,Z按85计算;暂定A级企业,Z按85计算;无评定分值的B级企业,Z按75计算;无评定分值的C级企业,Z按60计算。信用分保留2位小数,下一位“四舍五入”。 2、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2)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参照注册地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94.5分)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不高于90分)确定;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下的,按照其信用等级确定; (3)其他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信用分为85分); 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4.1.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1.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已竣(交)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该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日期、项目内容(须能够体现合同金额,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合同金额,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业绩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业绩发包人公章且能够反映合同金额,否则不予认可)等,因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相应内容体现不完整,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其业绩是否符合要求的,则不予认可。
4.1.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 3 项要求:
a.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http://jtyst.jiangsu.gov.cn/col/col88190/index.html)-企业信息查询施工信用等级 C 级及以上(注: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确定,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上述信誉结果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4.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已竣(交)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该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映日期、项目经理姓名、项目内容(须能够体现合同金额,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合同金额,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业绩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业绩发包人公章且能够反映合同金额,否则不予认可)等,因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相应内容体现不完整,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其业绩是否符合要求的,则不予认可。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注: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若提供交通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则须同时提供工程师申报表或毕业证书,申报表或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必须属于公路工程类,其他专业不予认可。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认可。)
4.1.5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 1 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4.2其他要求:
4.2.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2.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2.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认定结果。
4.2.2.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2.2.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4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7日 09:00至2025年07月02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bszn/005008/2019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面谈:本工程不采用面谈。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7.2.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7日 09:30
7.2.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2.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石集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明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石集乡发展路北侧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泰山南路7-23号
联系人:陈天源联系人:王玉林
电话:15850967626电话:18261100790
传真:/传真:/
邮编:223900邮编:223900
E-mail:/E-mail:/
2025年06月26日(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