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大新中学风雨操场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大新县大新中学风雨操场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14002886003557001 | ||||
招标人 | 大新县教育局(加盖单位公章) | ||||||
建设单位 | 大新县教育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鼎正众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加盖单位公章)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一)拆除工程:1.拆除拟建风 雨操场基地及周边拟建道路基地总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包括破除12厘米厚的既有水泥路面,2.拆除基地内总面积300平方米的杂物房、旧主席台等地上建筑物;(二)建设工程:1.新建风雨操场2层,建筑面积3941.50平方米;2.新建基地室外场地周边混凝土路面硬化及室外道路混凝土硬化2500平方米,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14日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1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0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运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运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11450461.49元 | ||||||
工期 | 2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邓俊宇(注册编号: 桂245131331435;身份证号: 4501**********001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贵龙(身份证号: 4521**********5158),郑家船(身份证号:4522**********0518)【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大新县硕龙镇中学教师周转宿舍楼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翔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11509362.30元 | ||||||
工期 | 2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唐艳艳(注册编号: 桂245192001416;身份证号: 4506**********066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秋园(身份证号: 4527**********022X),李晓静 (身份证号: 4101**********5026)【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时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11483671.77元 | ||||||
工期 | 2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钟立荣(注册编号:桂245181867962;身份证号: 4521**********151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冯晓健(身份证号: 4521**********0014),韦武雷 (身份证号: 4527**********1357)【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龙州县第一中学(龙北校区)综合教学楼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 ([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链接])(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3629293 | ||||
附件: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6年10月15日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