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常州府城墙基址保护及周边提升工程水土保持 | |
项目编号 | WX2026094 |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见附件1 | |
采购截止时间 | 2026年9月23日16:00(北京时间) | |
采购方式 | 一次性报价《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报价人资格条件 | 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 | |
投标保证金 | 1.缴纳金额:人民币柒佰伍拾元整; 2.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16:00(北京时间); 3.退还:详见《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交易费 | 1.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2.交易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500元的,按人民币500元收取。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7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 2.履约保证金:/。 | |
服务期限 | 1.水土保持报告表:资料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报告表编制完成并报送主管部门,评审会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最终稿送主管部门报批;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竣工完成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配合采购人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批。 | |
结算 | 1.提交水土保持报告表并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提交验收报告且通过验收并经跟踪审计审定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 特别说明: 本项目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常州晋陵和锦置业有限公司仅为集中建设单位,后续付款原则根据财政要求。 3.自行结算,按实结算。 |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在报价时须按照本项目附件2-报价单内容,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内容须符合附件1-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供应商基本要求的规定,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须上传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供应商上传报价文件时须同时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付款提示:投标保证金、委托平台结算的成交款等均应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4.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0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属于无效报价); 5.业务电话:0519-85580365 钱工 技术支持:400-828-9082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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