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2025年新华区青石山办事处胡庄村、场坊村、西吴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村项目,具体工程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5.3项目地点:平顶山是新华区胡庄村、场坊村、西吴庄村;5.4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5.5标段划分:1个标段; 5.6施工工期:40日历天; 5.7质量标准:合格;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且在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作出书面承诺),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注: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6年02月05日 至 2026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 |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EF%BC%89%E2%80%9C%E6%8A%95%E6%A0%87%E4%BA%BA%E7%99%BB%E5%BD%95%E2%80%9D%E5%85%A5%E5%8F%A3%E8%BF%9B%E5%85%A5%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8%BF%9B%E8%A1%8C%E6%8A%A5%E5%90%8D%E3%80%82%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8%AF%B7%E6%9F%A5%E7%9C%8B%E4%BB%A5%E4%B8%8B%E9%93%BE%E6%8E%A5%EF%BC%9A%3Cp%3E 链接地址:http://***/fwzn/11020.jhtml%3Cp%3E 办理CA证书:http://***/tzgg/10814.jhtml%3C/td%3E%3C/tr%3E%3Cp%3E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6年02月2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联系方式:0375-7666036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青石山街道办事处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井时线 | 联系人:何先生 | 联系方式:1346111600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楷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天湖苑北区10号楼三单元一楼东户 | 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方式:1323372357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方式:132337235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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