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第十二幼儿园2026年度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ZRZX2025-C-014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河北区第十二幼儿园2026年度食材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2.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河北区第十二幼儿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天津市河北区第十二幼儿园提供食材配送服务,本项目分为2包,第1包为教职员工提供午餐食材,第2包为幼儿提供三餐食材。
范田: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教职员工食材配送;(002)幼儿食材配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教职员工食材配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
(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对参与项目的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egp.gov.cn)查询投
标人的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的原始页面打印,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记录。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应被认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因此投标无效。
(三)投标人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四)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002幼儿食材配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
(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对参与项目的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egp.gov.cn)查询投
标人的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的原始页而打印,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记录。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应被认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因此投标无效。
(三)投标人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四)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7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金发售,现场领取。购买招标文件时,为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建议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第1包预算:6万元
第2包预算:16.8万元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