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长公资土挂〔2025〕201号 根据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长春新区分局委托,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代码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 | 挂牌出让 起始价格 | 增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 | 出让年限 | |||||
| 规划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
| 220181015008GB00342W00000000 | 长春新区 东至福庆街 西至规划防护绿地 南至兴盛大路 北至规划三类工业用地 | 43496 | 工业用地 | 43496 | 三类工业用地 | ≥0.8(容积率的计算依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确定) | >40%(依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总体规划(2021-2035),按照不同工业行业分类最终确定工业用地建筑密度) | <24米(建筑限高低于24米的工业用地因生产、工艺流程等需要,局部建筑高度可控制在50米以下) | <20%(依据《关于执行国家工业用地绿地相关规定的通知》确定绿地率) | 不低于5000(元/平方米) | (总价) 1714 (万元) | 20(万元) | 1714(万元) | 50年 |
(一)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提交的竞买申请、资料通过审核后,交易系统自动随机生成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竞买人的身份交纳,不得代交。
(二)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可采取网银转账、柜台转账方式,将竞买保证金按照出让公告规定时间足额交入该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因网上交易系统与银行系统对接会造成到账延迟,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迟,无法获得网上竞买报价资格,建议最迟在公告规定的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的1至2个工作日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人按公告规定时间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需在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交易系统自动确认该竞买人的竞买报价资格。
(四)竞买人为境外投资者(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存入竞买保证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如有渣土、树木、线路、未标明的现状地下管线及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依法处置,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该地块装配式建设要求依据长春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长春新区拟出让地块实施装配式建筑条件的意见函》〔2025〕050号),该地块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1.实施装配式建筑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0%,装配式建筑项目单体装配率不低于30%。该项目中所有混凝土结构建筑原则上应全部使用预制楼梯。
2.当采用混凝土结构时,单体建筑装配率计算方法参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执行。
3.当采用钢结构和木结构时,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做具体要求。
(三)按文物部门意见,竞得人如在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上报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四)土地成交后,竞得人自行与项目所在地规资分局联系,持《长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与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
(五)地块信息咨询、联合竞买及成立新公司申请
联系单位: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长春新区分局
联 系 人:曲女士
联系电话:0431-81335740
地 址: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B706室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人应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有效报价,系统将在截止时间自动关闭自由报价功能,因此造成竞买人无法报价的责任及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二)已经报价的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应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交易提示信息,并按提示信息做好后续出让准备工作。
(三)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4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1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登录可能导致系统无法正常报价,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参加挂牌出让活动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以下部门 (一)数字证书CA办理:0431-88779428、13634405937(二)网络技术支持:0512-58188016
(三)挂牌组织实施单位:0431-88779653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29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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