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FJGC[CS]2025005
二、项目名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新一轮车辆定点租赁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建省闽运快速客运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华林路371号汽车北站大院内3号楼二至四层 | 360,000.00元 | 99.1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新一轮车辆定点租赁项目):
服务类(福建省闽运快速客运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车辆租赁 | 车辆租赁 |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2026年工作用车租赁服务定点单位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及时发车 | 年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36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徐蘅 |
评审专家: | 谢炎林 、李杭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标准下浮20%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1)-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①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账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新一轮车辆定点租赁项目:0.43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主要标的信息(本公告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车辆租赁 | 车辆租赁 | 本采购项目线路原则上限福建省内,具体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如有出省线路再行协商价格。 | 成交供应商必须指派1名项目经理,与采购人联系和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采购人每次用车会提前电话或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项目经理,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调配车辆班次、时间、行驶线路等。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对采购人的行车线路进行核实,若发现该线路有违反交通法规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予以调整。因成交供应商疏于核实导致行车线路不合规定,进而引发的一切处罚或相关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等;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满足采购人技术和服务要求。 | 360,000.00 |
2、供应商资格性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和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磋商资格性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3、福建省闽运快速客运有限公司成交折扣率:28%
4、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5年08月13日(项目编号:[350001]FJGC[CS]2025005)。
5、备案编号:CGXM-2025-350001-04337[2025]04000。
6、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林锦芬、应俊/0591-83393306、83393307) 、负责人(李水清、吴晓君、张秋英/0591-833933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学院路8号
联系方式:0591-3826805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 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话: 0591-83393306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