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5012025000464
二、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泸州海吉新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临港大道五段101号78栋103号 | 1,300,000.00元 | 泸县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下浮率):15.2%
| 98.3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泸州海吉新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泸县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为泸县人民法院机关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 | 供应商配送的所有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供应商确保所供食材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所有的货品应可追溯供货源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服务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可续签合同,合同最多续签2次(续签条件:服务期内有十个月以上考核得分达到90分或90分以上,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合同)。 | 1.食材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现场验收,验收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材一律退回,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重新配送合格产品。对供应产品的数量质量确认无异议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 2.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新鲜。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海芳、朱建忠、刘孝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20%计算收取。账户名:泸州发展国际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账号:125252447887。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9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泸州海吉新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09089369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县人民法院
地址:泸县玉蟾大道455号附2号
联系方式:13550875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泸州发展国际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西南商贸城17区四层126号
联系方式:0830-2688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830-2688731
泸州发展国际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9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