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四子王旗大清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计划实施水士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79.56k㎡。主要水土保持措施包括:(1)建设坡改梯工程11.53k㎡,修建田间道路17.66km、蓄水池78座;(2)实施沟道滩岸防护工程63.55km(治理面积49.29k㎡)其中清理沟道滩面堆积物82.29万m³,墙式护岸54.75km、坡式护岸8.80km,建设过水路面工程36处;(3)建设支毛沟治理工程359处(治理面积9.40k㎡),其中沟头防护76处、谷坊283座;(4)实施造林种草76.59k㎡,其中水土保持林21.26k㎡,种草55.13k㎡,经济林0.19k㎡;(5)实施封育工程132.75k㎡。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四子王旗大清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委托人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nmgbaiou@163.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天骏大酒店8楼
邮编:01002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1月6日17:00(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六、公示期 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6日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子王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四子王旗
联 系 人:赵斌
联系电话:13500648681
招标代理:内蒙古百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天骏大酒店8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394714997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百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4日
附件: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