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玉环市公安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TZJY-YHZFCG-2025-0903
三.采购项目名称:玉环市公安局视频侦查作战平台维护服务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玉环市公安局视频侦查作战平台维护服务 | 1 | 项 | 80675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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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玉环市公安局视频侦查作战平台维护服务”是玉环市公安视频监控应用体系的核心支撑项目,主要用于保障“玉环市公安局视频侦查作战平台”及相关硬件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稳定运行。该平台是全市视频监控资源的集中应用基础,接入汇聚了天网工程、雪亮工程、公共视频监控一体化、智安小区及社会面接入等各类视频监控资源2万余路,已持续服务十余年,是提升公安实战效能和社会治理水平的关键系统。
本次采购内容为对玉环视频联网共享平台、玉环天网视频作战侦查平台、玉环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系统所涉平台软件、客户端软件及相关产品提供全年维护服务,服务期12个月,预算为人民币24万元。
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如下:
1.保障系统持续稳定运行:该平台汇聚全市多方视频资源,是公安侦查办案、治安防控和应急指挥的重要基础。延续原厂维护可确保系统兼容性、数据一致性和功能完整性,避免因更换服务商可能导致的系统不稳定、数据丢失或功能失效。
2.确保专业服务与快速响应:浙江立元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开发单位,掌握系统核心架构和源代码,具备提供精准技术支持和应急故障处置的能力,能够高效解决系统运行中的复杂问题,保障平台高可用性。
3.节约成本与规避风险:由原厂商提供服务可最大限度减少因系统适配、数据迁移和新服务商学习成本带来的额外支出,符合财政资金节约使用原则,同时降低系统中断和安全风险。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规定,本项目为确保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服务配套要求和避免服务成本大幅增加,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向浙江立元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该服务。
八.拟定供应商:
浙江立元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郭宇环 | 工程师 | 13586173929 |
叶剑渊 | 工程师 | 18967659961 |
陈永剑 | 工程师 | 15215839135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情形,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玉环市公安局
联系人:丁国盛
联系电话:13967667977
地点: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南路5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玉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 李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250185
传真: 0576-87250185
地址: 浙江省玉环市广陵路130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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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公安局视频侦查作战平台维护服务专家论证意见.pdf (2.6 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