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棒托寺菩提塔修缮工程(第二次) | |||||||||||||||||||||||||||||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壤塘县棒托寺菩提塔修缮工程(第二次)已由四川省文物局以川文物保【2023】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壤塘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壤塘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文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文物保【2023】8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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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次工程为棒托寺佛塔(降妖塔、南侧菩提塔、北侧菩提塔)本体修缮,主要针对棒托寺佛塔现状残损进行加固维修,包括裂缝加固、墙体坍塌补砌、佚失构件补配等项。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3.1.1资质条件: 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须含古建筑)。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业务范围须含古建筑),须为本单位人员。 | |||||||||||||||||||||||||||||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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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9月20日0时0分至 2025年10月11日9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EF%BC%89%EF%BC%8C%E5%87%AD%E6%B3%A8%E5%86%8C%E8%B4%A6%E5%8F%B7%E5%92%8C%E5%AF%86%E7%A0%81%E7%99%BB%E5%BD%95%E2%80%9C%E5%85%B6%E5%AE%83%E7%B1%BB%E5%88%AB%E9%A1%B9%E7%9B%AE%E7%B3%BB%E7%BB%9F%E2%80%9D%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4%BB%96%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7%94%B5%E5%AD%90%E7%89%88%E3%80%82%3C/td%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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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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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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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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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3C/td%3E%3Cp%3E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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