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玉林市城区龙表河片区排水管网整治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9002856026391001 | |||||
招标人 |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建设单位 |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完善龙表河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新建d300-d600污水管约20000米,新建B600-B1000排水暗沟约980米,d500压力污水管约6000米,新建提升泵站1座(0.5万立方米/日)。主要建设内容为土(石)方工程、清淤工程、排水工程及道路恢复工程等相关工程(管网和长度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涉及的内容为原道路开挖之后的修复。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7月04日 | 开标地点 |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0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10日 | |||||
预中标人 | 玉林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玉林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 | |||||||
投标报价 | 993000.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李永玲;身份证号:3201**********0828,注册编号:GX12021015796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二环北路和玉东大道等6条主要道路(一路一带一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二环路、江滨路改造工程;2、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引水、排水工程;3、玉林公园城市交通提质增效项目(一期)II标设计(含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4、玉林市城区防洪排涝提升项目(第一批)初步设计服务;5、2023年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服务采购;6、玉林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三期)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都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 | |||||||
投标报价 | 970000.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包燕华,身份证号:4224**********6214,注册编号:2120533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防城港市防城区雨水管网改造工程(珠河片区)设计;2、定南县城区排水防涝治理项目初步设计;3、南康区章水流域水环境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服务;4、定南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编制;5、平川区水泉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创科卓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 | |||||||
投标报价 | 988650.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蒋玫,身份证号:4501**********1522,注册编号:1223441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宁明县乡级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工程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详见附件: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公示媒介 |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上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玉林市消防和抗震建设工程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26780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