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沿线部分用地规划研究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沿线部分用地规划研究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沿线部分用地规划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2001年开始谋划,2010年完成总体线网规划,线网规划由6条线组成,其中1、2、3号线为骨干线,4、5、6号线为辅助线。此次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沿线部分用地规划研究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分析,充分发挥地铁对土地开发的带动作用,促进城市功能的优化和空间结构的调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城市整体发展水平,同时保证轨道交通工程沿线的场段、主所、车站出入口及风亭等附属设施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规划用地审批手续。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此次轨道交通工程沿线部分用地规划研究范围包括已建成通车的1、2、3号线工程和正在建设中的4、5、6号线、1号线三期工程,此外,位于中心城区范围的4号线北延、胜利北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也纳入此次研究范围,共涉及车站107座、车辆段5座(不含北乐乡车辆段)、停车场1座(不含张营停车场)、主变电所4座(不含和平主所、海世界主所),按照车站周边150米内辐射交通设施的完整用地范围进行核算,规模约750公顷;按照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所在地块周边完整范围核算,规模约200公顷,因此需要纳入本次规划范围用地约950公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
本项目暂定服务期限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服务期限约16个月。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城市详细规划类编制项目或轨道交通沿线地区规划类项目,且单个服务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5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城市规划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专业工作年限以该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5.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孙巧平
联系电话:0311-6652066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联系人:魏增旺、石雅雅
联系电话:18059096610、15075171180
电子邮件:8504097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10-67169793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