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高新医院(一期)急诊区域信息化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X251106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696284.00元;最高限价:696284.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XX251106 | 郑州市中心医院高新医院(一期)急诊区域信息化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 696284.00 | 696284.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在郑州市中心医院高新医院(一期)急诊区域安装电脑(台式一体机)91台、单面打印机23台、针式打印机8台、小票机2台、药品追溯机1台、A4网络打印机13台、热敏打印机12台、白板4台、手持PDA22台、投影机3台、签字板9台。
5.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且完成在服务期内所有工作及善后服务。
5.3交货地点:郑州市中心医院高新医院(一期)。
5.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为保证质量,乙方需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书。
5.5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存档。经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查询渠道: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资格审查时查询到供应商有失信行为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线上电子邮箱hndm998829@126.com
3.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询价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须到账),采用从供应商公司账户转账方式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文件费(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户名: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6110078801900000064
行号:310491000108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花园路支行
4.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提供(1)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代理人的联系方式)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整理成一个PDF发送至hndm998829@126.com(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六、公告发布媒介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4.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的70%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郑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北路16号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方式:0371-67690148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张领涛 李丽娜
联系方式:0371-55679799
3.联系人:张领涛 李丽娜
联系方式:0371-55679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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