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编号:QDYS_2025098)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一、招标条件本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5.00万元,招标人为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本项目分为3个包,其中第一包是肉类、水产品类、蛋类;第二包是蔬菜类;第三包是调味品、米、面、油、豆制品类;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1标段;(002)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2标段;(003)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3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第1包:若供应商为自有屠宰场的,提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供应商非自有屠宰场的,提供供应商的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供合作屠宰场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第3包: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取得有效的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适用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2)采购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5)供应商可以参与3个包的响应,但最多只能成交1包;(002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2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第1包:若供应商为自有屠宰场的,提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供应商非自有屠宰场的,提供供应商的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供合作屠宰场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第3包: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取得有效的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适用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2)采购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5)供应商可以参与3个包的响应,但最多只能成交1包;(003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3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第1包:若供应商为自有屠宰场的,提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供应商非自有屠宰场的,提供供应商的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供合作屠宰场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第3包: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取得有效的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适用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2)采购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5)供应商可以参与3个包的响应,但最多只能成交1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5日16时30分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0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七、其他1.项目编号:QDYS_20250982.项目名称: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3.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3个包,其中第一包是肉类、水产品类、蛋类;第二包是蔬菜类;第三包是调味品、米、面、油、豆制品类;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为85.00万元,其中:第一包40.00万元,第二包35.00万元,第三包10.00万元。5.供应商资格要求:5.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第1包:若供应商为自有屠宰场的,提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供应商非自有屠宰场的,提供供应商的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供合作屠宰场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第3包:具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取得有效的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适用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2)采购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5)供应商可以参与3个包的响应,但最多只能成交1包。6.媒介:7.采购文件的获取:7.1时间:自2025年12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每天下午14:00至16:30;7.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3方式: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7.4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12月30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转自—https://***/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