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茅洋水厂扩建提升工程-Ⅱ标段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5-330225-04-01-336639,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1999.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120.06万元,设备造价约773.45万元,建设规模:现状产水0.5万m³/d,扩建0.5万m³/d,总规模达到1.0万m³/d。扩建提升清水池及一体化设备(含反应沉淀池、V型滤池)、脱水机房、污泥浓缩池、排泥池及回用池、加药间改造、生产辅助用房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茅洋水厂。
2.2本次招标范围:象山县茅洋水厂扩建提升工程-Ⅱ标段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本次招标控制价:739.6884万元。(含税)
2.3交货期: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度,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次进行供货。
2.4 交货地点: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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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部门名称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育才路176号
联系人:张鼎鼎
联系电话:13454742600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龙泽名园148号
联系人:盛素素
联系电话:0574-65762311/147580284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