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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执法检查阵地项目公安网络租赁 竞争性磋商公告

延安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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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延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执法检查阵地项目公安网络租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04日 15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DC-2025-013

项目名称:延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执法检查阵地项目公安网络租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执法检查阵地项目公安网络租赁):

合同包预算金额:5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4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租赁服务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延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执法检查阵地项目公安网络租赁1(年)详见采购文件540,000.00 5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执法检查阵地项目公安网络租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执法检查阵地项目公安网络租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2023年或2024年度报告书(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公司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9)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投标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23日 至 2025年06月2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二厅。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向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站〖首页〉,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注意事项: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及线上不见面”招投标的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各供应商须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纸质版存档响应文件递交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5.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媒介上发布。

6.请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河庄坪

联系方式:0911-2821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新区金圣国际6号楼1单元4层

联系方式:19309112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翠

电话:19309112560

延安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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