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肆万元整(?40000.00元)。其他内容不变。
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招标文件与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请各投标人依照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要求进行制作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东宁市水务局
招 标 人:东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东宁市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3-363674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共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铁景街138号
联 系 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17884050241
电子邮箱:gyxmgl2024@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