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黑山县智慧农业示范基地项目》EPC+O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YGJ-2025-122507)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一、招标条件本《黑山县智慧农业示范基地项目》EPC+O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000万元,招标人为黑山县隆丰农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合同估算价:20292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40万元;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0152万元,最高报价系数:100%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黑山县智慧农业示范基地项目》EPC+0;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黑山县智慧农业示范基地项目》EPC+0)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资格要求。(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 程设计甲级资质。(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①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②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施工负责人①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证)。(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满足上述资格要求情况下,可由同一人兼任。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必须以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为牵头人;(2)项目经理须出自牵头人单位;(3)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两 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4)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运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 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 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5.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 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 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全过程管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以上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 系的机构或单位,且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成 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5)有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6)有保证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3日17时00分到2026年01月20日16时30分获取方式:1.领取时间:2026年01月13日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20日16时30分;(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2.领取方式:投标人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汇款截图(备注:项目名称+标书款,项目 名称可简写)。上述材料加盖公章。邮件发送成功后,致电招标代理公司(资料上注明投标人联系电话)。如现场报名,请携带以上资料原件。4.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期间不进行资格审查。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资料。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3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3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七、其他一、招标条件《黑山县智慧农业示范基地项目》EPC+O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山县隆丰农业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黑山县智慧农业示范基地项目》 EPC+O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西北部大三家子村。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00亩,建设内容:土地平整、蓝莓种植大棚及配套附属工程、 水肥一体、基质及配套、分拣包装仓库、配套建设农业灌溉、新建排水沟、生产道路、运营 管理用房等农业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24000万元。3.标段名称:《黑山县智慧农业示范基地项目》EPC+O。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0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整个项目建设的相关建设手续办理、 协调相关各方的关系、设计(施工图设计、各种专项设计、设计变更、设计交底、针对施工 图审查意见的修改、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工作)、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竣 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保修等全部建设内容(明确提出不属本次EPC总包范围内容除外) 以及项目运营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5.工期要求:2026年5月30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共计946日历天。6.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 部门的相关规定。(2)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7.合同估算价:20292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40万元;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0152万元,最高报价系数:100%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资格要求。(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 程设计甲级资质。(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①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②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施工负责人:①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证)。(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满足上述资格要求情况下,可由同一人兼任。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必须以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为牵头人;(2)项目经理须出自牵头人单位;(3)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4)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运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 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 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5.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 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全过程管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以上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 系的机构或单位,且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成 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5)有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6)有保证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四、招标文件的领取:1.领取时间:2026年01月13日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20日16时30分:(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2.领取方式:投标人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汇款截图(备注项目名称+标书款,项目名称可简写)。上述材料加盖 公章。邮件发送成功后,致电招标代理公司(资料上注 明投标人联系电话)。如现场报名,请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期间不进行资格审查。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牵头人资料。五、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1.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3日北京时间9:30时;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递交3.递交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4.开标方式:现场开标;联系人:陈先生手 机:15790001263邮 箱:zsczxm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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