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职业技术学院银校合作二期追加投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浏览量:142发布时间:2026/9/17 12:40:00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招标人)委
托,就许昌职业技术学院银校合作二期追加投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银校合作二期追加投资项目
二、招标编号:
B0C-00017-20260610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1.许昌职业技术学院银校合作二期追加投资项目,立足学校智慧校园整体架构,以统一支付、统一认证、场景融合、服务
转型为核心理念,依托银校深度合作模式,打造覆盖全场景、全人员、全周期的校园一卡通与一码通体系,将系统建设成为校
园数字化基础底座、金融级安全支付平台、一站式师生服务入口与精细化智慧管理中枢,实现技术、业务、服务、管理的全面
升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2.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3.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中标人数量:1家
5.建设周期:
(1)硬件部分: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60个工作日内完成硬件产品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硬件产品的终验;
(2)软件部分: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60个工作日完成软件产品的部署;180个工作日内完成和其他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
对接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线试运行及培训工作。
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最高投标限价:8629810.00元(含税):7637000.00元(不含税)。
9.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采购流程:
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本项目接受厂商或代理商投标。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
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
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同,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
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
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
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划分标段,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
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
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
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招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标;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
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
良行为名单。
12.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
制。
13.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
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4.投标人若接触招标人数据、招标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
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
定。
(二)本项目在平台发售和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无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6年09月18日09时
00分至2026年09月24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文件获取的
具体时间以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链接])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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