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合肥)储备有限公司扩建14万吨油罐项目防腐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储粮(合肥)储备有限公司扩建14万吨油罐项目防腐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2025AMMGZ5001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2日
开标日期:2025年09月12日
中储粮(合肥)储备有限公司扩建14万吨油罐项目防腐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丰洲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南秋创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翠竹路文一名门御府S1商铺三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玖佰伍拾肆万肆仟肆佰玖拾壹元捌角玖分 (9544491.89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183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中储粮(合肥)储备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居巢经济开发区、沧州市新华区永济东路79号
联系人:杨工、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062689、0317-359027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6、27层
项目负责人:陈继文、曹辉、白雅婷、张岩
联系电话:0531-82665299
公示期:2025年09月15日至2025年09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6、27层,联系人:陈继文、曹辉、白雅婷、张岩,联系电话:0531-82665299。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田科长,联系电话:0551-8233929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0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