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山—石篆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保护修缮工程(第二次)已由重庆市文物局以渝文物〔2024〕235号文件、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25〕1号文件(项目代码:2412-500111-04-05-92192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足石刻研究院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文物保护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大足石刻研究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大足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南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进行保护修缮,包括木架构修缮、墙体及墙面修缮、屋面修缮、门、窗等修缮、顶部防水、台基台明地面等修缮、油饰、防虫防腐处理及院落及排水整治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07.5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56.79万元。
2.4 招标范围:对南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进行保护修缮,包括木架构修缮、墙体及墙面修缮、屋面修缮、门、窗等修缮、顶部防水、台基台明地面等修缮、油饰、防虫防腐处理及院落及排水整治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
4.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招标人: | 大足石刻研究院 | 代理机构: |
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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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北山路7号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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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人: |
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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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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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402360
| 邮编: | 40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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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8725607617
| 联系电话: | 191120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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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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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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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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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电话: | 023-43769005 |
2025年09月18日
南山—石篆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保护修缮工程(第二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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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 | 01650164300003002000230 |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大足支行 | 312101010400090880000005781 |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大足支行 | 50001004341052500465-000603 |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 | 690102029001423930-613 |
招标公告.pdf
南山—石篆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保护修缮工程施工图纸.pdf
工程量清单.pdf
[50011120250915002010101].CQZ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