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CRCC-ZTJ1903JC-2026-024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分中心就中国铁建十九局锦州疏港高速项目
交安标志遮盖灯箱布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锦州疏港高速项目起点位于京哈高速公路南票互通与锦州互通之间,在京哈高速公路上设置互通式立交后,路线向南布设,经古井村、尹屯及四方台村,终点位于中铁上海工程局建筑公司机电分公司以南、岷江街以西地块,设置主线收费站,终点与开发区配套实施连接线连接。高速公路主线全长10.09km,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26m。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绿化、机电、排水等其他附属工程。主线桥涵共有47座,其中包括大桥1座、中桥5座、公公分离立交桥6座、互通式立交桥2座、通道桥10座、涵洞23座。改移工程包括圆管涵2道。路基工程路基挖方22.06万立方米,挖水沟及挖台阶2.77万立方米。路基填方197.9万立方米,路基换填14.26万立方米。路面结构级配碎石功能层26万平方米;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24.3万平方米、下基层23.9万平方米、上基层23.5万平方米。沥青路面23.2万平方米; 房建工程主要为新建锦州港收费站。
工程建设期3年,主体施工时间:2023年12月-2026年10月。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5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本次采购货物需提供配套安装服务,需在高速封闭路段进行施工作业,道路允许封闭时间早8点至下午4点,需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性及时效性。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交货日期 |
1 | 五类反光膜 | 4200*1700 | 平 | 30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笔架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 | 辽宁省锦州市京哈高速改扩建K444+000-K453-270段 | 签订合同至工期结束(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2 | 灯箱布 | 0号、绿色,3*3钢管焊制框架 | 平 | 1000 | |||
3 | 交通指示标 | 车贴,1.2*0.8m | 个 | 20 | |||
4 | 交通标志 | 200*300mm,含铝塑板 | 个 | 40 | |||
合计 | 1090 | ||||||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1.采购物资名称:交安标志遮盖灯箱布、反光膜。
2.技术要求:灯箱布使用0号布,绿色,附在3*3钢管制作的方格框架上,两年不褪色、不老化。反光膜为五类反光膜,反光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具体尺寸详见附件1:标志牌施工图纸。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生产和检验报价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报价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报价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3.报价人需在京哈高速通车的同时在封闭区域内进行现场安装,需进行高空作业,安装施工进度需根据采购人经审批的保通封路计划进行。
(五)验收要求
质量保证期为2年,自最后一批采购物品通过买方验收之日起计算。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一票制,固定价结算。含税到场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及加工损耗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安装设备费、人员设备保险费、利润、风险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报价人报出的综合费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贴息费用由 承担。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180 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 100 % 。延期付款宽限期7个工作日。
(3)逾期付款约定:如发生逾期付款,逾期支付利息=未付款货款金额×逾期资金占用费率。逾期资金占用费率以同期一年期LPR为基准,具体执行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现场安装、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辽宁省锦州市京哈高速改扩建K444+000-K453-270段指定地点。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无。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3日9时3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陆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分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6号
联 系 人:尚将
联系电话:15998590435
电子邮件:1121746686@qq.com
2.采购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笔架山港区疏港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玉山路22号
联 系 人:任海鹏
联系电话:13238900532
2026年1月16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