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金普新区村级公路路面维修工程已由大连市交通运输局以《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6年大连市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第一批预安排投资计划的通知》(大交发〔2025〕300号)、《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6年大连市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第二批预安排投资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以《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26年金普新区村级公路路面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大金普交审字〔2026〕3号)《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关于金普新区大李家街道正老线路面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大金普交审字〔2026〕1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贴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95%和5%,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人为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大连市金普新区境内。 2.1.2规模:金普新区2026年村级公路路面维修工程项目,共26条路线33.407公里。其中一标段包括后石线、后延线、石葛线、陈芹线、东园线、土城线、中小线、新牟线、刘华线、前乱线、李棋线、大自线、正老线13条线路共15.804公里;二标段包括双陈线、关炮线、于桥线、小电线、王卞线、沙西支线、桥裘线、沙西线、东南线、宫西线、勇姚线、杏潘线、后尖线13条线路共17.603公里。 2.1.3投资额:3275.664875万元,其中一标段1508.93626万元,二标段1766.728615万元。 2.1.4技术标准:符合图纸要求及现行规范要求。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2026年金普新区村级公路路面维修工程施工一标段;2026年金普新区村级公路路面维修工程施工二标段。 2.3招标范围 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及涵洞工程、排水、防护、交安设施以及平面交叉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 89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10月30日,计划交工时间:2027年01月27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5万元(人民币);二标段:17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一标段: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700万元或规模不低于7.5公里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沥青路面工程或公路沥青路面修复性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的施工业绩,且该业绩质量合格。 二标段: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850万元或规模不低于8.5公里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沥青路面工程或公路沥青路面修复性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的施工业绩,且该业绩质量合格。 注:企业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业绩。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一标段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700万元或规模不低于7.5公里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沥青路面工程或公路沥青路面修复性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的施工业绩担任项目经理,且该业绩质量合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至少提供含开标月前连续三个月;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合同即可)。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700万元或规模不低于7.5公里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沥青路面工程或公路沥青路面修复性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的施工业绩担任项目总工,且该业绩质量合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至少提供含开标月前连续三个月;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合同即可)。 二标段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850万元或规模不低于8.5公里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沥青路面工程或公路沥青路面修复性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的施工业绩担任项目经理,且该业绩质量合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至少提供含开标月前连续三个月;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合同即可)。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850万元或规模不低于8.5公里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公路沥青路面工程或公路沥青路面修复性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的施工业绩担任项目总工,且该业绩质量合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至少提供含开标月前连续三个月;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合同即可)。 注:主要人员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号)的规定,在“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其“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投标人单位任职期间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业绩。 3.1.5信誉要求 无。 3.1.6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链接])”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如前款文件中规定的资质已由省级相关部门负责审核、审批,则不做要求。] (2)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同一类型专业工程和同等资格条件要求,每个投标人必须同时递交本次招标的 /标段的投标文件,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参与/个标段,各投标人所投具体标段号将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分配,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其中 / 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链接])(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如在多个标段评审得分最高,评标委员会将按标段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该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不再推荐该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链接])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6年 09月20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28日17 时 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链接]?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链接]?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链接]。 4.4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5如遇投标工程量清单或平台操作等问题可与新点软件王工联系:13019466009。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链接])。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等工作。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公告中《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链接]#/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站(http://[链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和平路3号 邮 编:116000 联 系 人:邱女士 电 话:0411-87877002 招 标 人: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斯大林路793号 邮 编:116000 联 系 人:温先生 电 话:0411-87788818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昱函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普兰店区湾南路金普广场J70-5 联 系 人:迟青宇 电 话:0411-83165977 传 真:/ 电子邮件:DLZP8787@[链接] 2026年 0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