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玉林市人民政府批准,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对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设计要求见下表(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地块编号 202525
土地位置 玉林市星火路与名门路交汇处西南侧。
用地面积 规划用地红线面积66128.07平方米。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出让年限 70年
建筑物高度控制(H) H≤100米
建筑密度(D) D≤30%
容积率(F) 1.0<>
绿地率(G) G≥30%
规划地上
建筑面积 规划地上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得小于66129平方米,也不得大于204997平方米。
建设时间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其他建设
要求 1.须由具有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开发建设。
2.应以规划建设套型住宅为主,但不得将用地分割给个人建设独户占地的私人住宅或规划建设垂直分割的独户占地住宅。可适当配套建设文化活动站、社区商业网点(超市、药店、洗衣店、美发店等)等社区服务设施,但配套社区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大于规划总建设面积的20%。
3.竞得人须依据市财政部门批复的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负责建设名门路(二环北路至兴名路段、兴名路至星火路段)、星火路(兴名路至名门路段、名门路至红星路段)、兴名路(星火路至规划20米路段);竞得人应按照道路规划设计要求组织设计并完成图纸编制,报请政府职能部门审批,在取得全部批准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竞得人须确保项目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勘察、设计、图审、检测、验收、监理等相关费用)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并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期优质完成全部工程建设;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职能部门。上述道路建设范围内所涉及的高、低压用电设备及线路迁改工作,由出让方负责组织实施。
4.其他按照《玉林市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玉地规设〔2025〕40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备注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规划用地总面积70220.90平方米,其中:规划用地红线面积66128.07平方米,规划城市道路面积4092.83平方米,规划城市道路的产权归政府。
本次公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按现状出让由竞得人负责土地平整。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以下2种情形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1.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
2.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时,需要提供自有资金证明材料。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新公司须为其全资子公司,并在竞买报名申请中明确竞买人在新公司的出资比例为100%,如申请书未明确上述内容,则我局只能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网上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在5个工作日内与挂牌人签订《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纳土地出让总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须在一年内付清。分期付款须按有关规定支付利息。
三、出让方式: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即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玉林)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xggzy/tydl/login.html%EF%BC%89%E8%BF%9B%E8%A1%8C%E5%87%BA%E8%AE%A9%E3%80%82%E6%9C%AC%E6%AC%A1%E6%8C%82%E7%89%8C%E5%87%BA%E8%AE%A9%E8%AE%BE%E6%9C%89%E5%BA%95%E4%BB%B7%EF%BC%8C%E5%87%BA%E4%BB%B7%E5%BF%85%E9%A1%BB%E9%AB%98%E4%BA%8E%E6%88%96%E7%AD%89%E4%BA%8E%E5%BA%95%E4%BB%B7%E6%89%8D%E8%83%BD%E6%88%90%E4%BA%A4%EF%BC%8C%E5%87%BA%E4%BB%B7%E6%9C%80%E9%AB%98%E8%80%85%E5%8F%96%E5%BE%97%E5%9B%BD%E6%9C%89%E5%BB%BA%E8%AE%BE%E7%94%A8%E5%9C%B0%E4%BD%BF%E7%94%A8%E6%9D%83%E3%80%82%E7%BD%91%E4%B8%8A%E6%8C%82%E7%89%8C%E7%AB%9E%E4%B9%B0%E4%B8%8D%E6%8E%A5%E5%8F%97%E7%94%B3%E8%AF%B7%E4%BA%BA%E5%8F%97%E5%A7%94%E6%89%98%E5%87%BA%E4%BB%B7%EF%BC%8C%E7%AB%9E%E4%B9%B0%E7%94%B3%E8%AF%B7%E4%BA%BA%E5%8F%AA%E8%83%BD%E4%BB%A3%E8%A1%A8%E8%87%AA%E5%B7%B1%E5%87%BA%E4%BB%B7%E7%AB%9E%E4%B9%B0%E6%9C%AC%E5%9C%B0%E5%9D%97%E3%80%82%3Cp%3E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报价和竞价。申请人必须已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参与网上挂牌竞买活动。
挂牌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9时至2025年11月28日10时。
挂牌出让申请竞买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16时30分。
四、挂牌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和增价幅度(币种为人民币):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起始价为22815万元,竞买保证金4563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
本次出让地块首次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以后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低于该宗地块的增价幅度(增价幅度应为以万元为单位的整数)。
本次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15天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六、其他
1.宗地若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土地平整。地块红线范围内的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道路、绿化等各项基础设施,由竞得人自行负责配套,并承担相关费用。
3.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10日后到网上交易系统获取公开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并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汇入相应的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核准其竞买资格后,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竞买活动。相关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才算成功报名。
七、数字证书办理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驻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办事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凭证书登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玉林) 参与网上报名。若竞买人未及时办理数字证书产生不良后果,请自行承担。
联系地址:广西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拍挂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5-2696398 0775-2804027 联系人: 罗先生 李先生
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请咨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驻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窗口
联系电话:400-0771-110 联系人: 黄女士 杨女士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玉林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玉林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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