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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升级改造装饰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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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蓝田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升级改造装饰装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FZB-2025-056

项目名称:蓝田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升级改造装饰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蓝田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升级改造装饰装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蓝田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升级改造装饰装修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1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升级改造装饰装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升级改造装饰装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投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投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于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至 2025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电子邮箱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与科技二路交叉路口西南侧泰华金贸国际6号楼1306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与科技二路交叉路口西南侧泰华金贸国际6号楼13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将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至邮箱741431541@qq.com且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人员查收(邮件主题以报名单位名称命名,邮件内容备注清楚所报项目名称、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供应商如不参与项目投标,需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联系人(发送至邮箱741431541@qq.com)。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部门反映。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蓝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地址:蓝田县县门街6号

联系方式:13572450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方式:15309262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5309262087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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