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2/25-QT-010)
一、招标条件
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A2平面通信设备优化改造(打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详见下表),项目资金为自筹。潜在投标人中标后,与上述各公司分别签订合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序号 | 企业全称 |
1 | 华电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 |
2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朔州热电分公司 |
3 | 华电定襄新能源有限公司 |
4 | 泽州县华电风电有限公司 |
5 | 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6 | 华电五寨新能源有限公司 |
7 | 汾阳市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8 | 山西华电平鲁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华电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厂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朔州热电分公司厂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下属忻州市定襄县系舟山风电场,晋城市泽州县李寨风电场,大同市广灵县甸顶山风电场,忻州市五寨县奋进风电场,汾阳市杨家庄镇白虎岭风电场,朔州平鲁区鄯阳风电场。
2.2 项目规模:华电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朔州热电分公司两家火电厂以及华电定襄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六个新能源公司。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安装调试工期30天,具体入场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2.4 招标范围:2.4.1.对华电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朔州热电分公司以及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所辖定襄、泽州、广灵、五寨、汾阳、平鲁6个场站站内原有SDH光传输设备进行拆除,新安装满足电网要求的华为E6616型传输主设备,并完成设备调试和数据传输工作。
2.4.2.服务方负责协调山西省电力公司涉及业务的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涉及改造场站对端站协调由服务方解决处理,改造设备确保与对端站设备匹配且通讯正常。
2.4.3.服务方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入场改造前,须确定在用两套传输设备业务冗余配置,改造的设备技改时确保另一套设备上传数据业务正常,如发生上传数据异常导致运行考核,由服务方承担解决。服务结束后应与山西省电力公司相关部门核对各业务上传正常,且数据正确,连通率及准确率满足运行要求。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信息通讯系统设备及配件-A2平面通信设备优化改造(打捆)(CHDTDZ002/25-QT-01001):对华电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朔州热电分公司以及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所辖定襄、泽州、广灵、五寨、汾阳、平鲁6个场站站内原有SDH光传输设备进行拆除,新安装满足电网要求的华为E6616型传输主设备,并完成设备调试和数据传输工作。(应答人按照该项目技术规范所列项目分项报价、分别开票,最终按照分项报价情况与各项目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信息通讯系统设备及配件-A2平面通信设备优化改造(打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证书(ITSS)二级及以上;
9.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3项调度通信自动化设备安装或者改造或者施工业绩(不含仅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体现设备安装或者改造或者施工页等,合同需体现日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6-13 13:00到2025-06-20 23: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均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后,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均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华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08 09:00。
5.2 递交方式: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5-07-08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其他
无。
八、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姓名 | 联系电话 | |
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 | 蔚军 | 0351-5270764 |
九、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 | 蔚军 | 0351-5270764 |
十、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华润置地能源大厦
联 系 人:强济秀
电 话:18334950655
电子邮件:506576877@qq.com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杜慧
电 话:010-83565893
电子邮件:duhui@chd.com.cn
招标部门邮箱:zhaobiaoyibu@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10.3投标保证担保
咨询电话:010-85601885、18710239654
10.4平台统一客服
咨询热线:400-622-8787
服务时间:08:00-20:00
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联系时,可拨打本热线。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