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楚高土出告字[2025]03号
受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委托,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土地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楚雄高新区2025-04号 | 宗地总面积 | 34020㎡ | 出让年限 | 40年 | |||
宗地坐落 | 楚雄高新区彝风大道东北侧、鼎丰蚕种西北侧 | |||||||
容积率 | 小于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等于40% | 绿化率 | 大于等于10% |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竞买保证金 | 820万元 | |||||
起始单价 | 1200元/㎡ | 起始总价 | 4082.4万元 | |||||
增价幅度 | 34.02万元/次 | 交地条件 | 按现状交地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年9月16日17时00分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6日17时00分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6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10时00分 | |||||
备 注 | 1、具体规划要求以《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25>12号)为准; 2、受让人须在2025年12月25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本次挂牌出让活动全程采用网上报名及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在出让会开始前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无需再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1小时内到达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4、受让人竞得土地后,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时,应提前与高新区税务部门联系,并按税务部门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和按时限缴纳土地出让金。 |
二、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