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诸广顺2025-08-26
二、项目名称:诸暨市2025年安全利用率调查农产品采样检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单价报价(元/个)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254 | 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21号3幢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诸暨市2025年安全利用率调查农产品采样检测项目 | 诸暨市2025年安全利用率调查农产品采样检测项目 | 诸暨市域内定点采集检测农产品样品。 | 诸暨市域内定点采集检测农产品样品,总计220个(在2025年11月5日前须完成所有采样,采样时间由业主根据作物生长情况、天气状况择机确定),检测镉、铅、汞、砷、铬等5项指标(业主提供具体采样点位;中标单位提供交通工具,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相应点位的采样与检测工作)。 | 2025年10月25日前完成第一批采样与检测工作(提供检测数据电子版);2025年11月25日前完成全部检测报告(含Word和PDF等电子版本)并提交采购人验收。 | 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以及合同、采购人有关政策文件规范要求和标准)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欢军,陈仙娥,汤小钱,成腾蛟,冯琰玉(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合同金额*1.5%,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诸暨市暨阳街道环城东路9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琰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7014760
质疑联系人:周宇杰
质疑联系方式:0575-87505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诸暨市广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环城北路1号时代商务中心B2幢3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书哲
工作电话(询问):15257526139
质疑联系人:张骞
工作电话:177067571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联系人:吕雅玲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3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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