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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质监测、监督性监测、临时监测任务及应急监测任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绍兴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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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质监测、监督性监测、临时监测任务及应急监测任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ZX2025010

项目名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质监测、监督性监测、临时监测任务及应急监测任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浙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绍兴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通知要求开展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的监督性监测业务、临时监测任务和应急监测任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在线获取(潜在供应商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注册后,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跳转登录或直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或短信验证码或CA方式登录),依次进入「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后在线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公告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潜在供应商只有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并获取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作“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制作并提交(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新昌县和悦广场写字楼14楼1402室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①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采购单位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浙江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②采购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③成交供应商中标后需要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二副)作为存档资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昌县环境监测站

地址:新昌县钟楼南村32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54593259

质疑联系人:裘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030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昌县致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昌县和悦广场写字楼14楼1402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057566110

质疑联系人:梁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85846078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传真:/

联 系 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33062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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