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平台”与“微信公众号”模块升级维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北新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3栋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ZD2025103
2.项目名称:“一体化平台”与“微信公众号”模块升级维护项目
3.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预算:人民币50.0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50.0万元,超过此价格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7.采购需求:我市在省厅“一体化”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在“南京交通执法”微信公众号上保留了大量符合我市实际管理和市场运营情况的特色功能模块。为保证系统运转良好,持续做好数据清洗、报表加工和系统功能维护等相关工作,拟开展“一体化平台”与“微信公众号”模块功能模块优化升级维护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服务事项。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后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包括工商登记联系邮箱相同);
(5)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6)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EF%BC%89%E2%80%98%E5%8D%97%E4%BA%AC%E5%B8%82%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E%9B%E5%BA%94%E5%95%86%E8%AF%9A%E4%BF%A1%E6%A1%A3%E6%A1%88%E2%80%99%E7%B3%BB%E7%BB%9F%E9%93%BE%E6%8E%A5%E6%89%93%E5%BC%80%E7%B3%BB%E7%BB%9F%E9%A1%B5%E9%9D%A2%EF%BC%88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EF%BC%89%E7%99%BB%E5%BD%95%EF%BC%88%E6%9C%AA%E6%B3%A8%E5%86%8C%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5%BA%94%E5%85%88%E7%82%B9%E5%87%BB%E2%80%98%E4%BE%9B%E5%BA%94%E5%95%86%E6%B3%A8%E5%86%8C%E7%82%B9%E8%BF%99%E9%87%8C%E2%80%99%E5%B9%B6%E6%8C%89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在线打印时间要求:必须是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3栋8楼
3.具体方式:请潜在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以上资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2229419827@qq.com并与采购代理联系(联系电话:13675181681),审核通过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标书工本费:1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日14时00分;
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14时30分。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3号交通大厦,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纸质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电子版响应文件 壹 份(电子文本为可编辑的word版以及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件),U盘。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2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3号交通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联系人咨询。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信息安全产品政策
(6)进口产品政策
(7)投标担保政策
4.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5.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3-1号
联系人:武工
联系电话:896087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信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3栋8楼
联系电话:136751816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1367518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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