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定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出让地块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定州市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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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亩)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起叫价(万元) | 递增幅度(万元) | 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万元) | 规划技术指标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机动车停车位 | 非机动车停车位 |
| [2025]18号 | 军工路南侧 | 1.98亩 | 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346.3614万元 | 0.594万元 | 300万元 | ≤2.5 | ≤50% | ≥20% |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在
“信用中国(河北)”、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系统被列入黑名单的禁止参加竞买。
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28日到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
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28日到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公司将在2025年4月28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2025年4月29日15时00分在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联合踏勘,申请人自行踏勘。出让范围内如有树木、供电、供水、排水、通信、构筑物等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空中电力线、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2. 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保定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或相关单位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拍卖接受书面及平台申请,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方式报名。
3. 拍卖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等相关税费,竞得人应30日内交纳。
4. 本拍卖地块设出让底价。
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申请人交纳。
6. 具体用途以规划要求为准。
7. 具体内容以拍卖出让须知为准。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5200000503
保定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