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二、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药品和医疗耗材集采平台信息化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CYHNMGFH-2025-23)。
三、采购组织形式
委托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采购代理工作。
四、项目概况(项目背景及采购内容)
2024年5月,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进行了《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呼市专区结算监管项目开户银行遴选项目》公开询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成交该项目。2024年9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与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呼和浩特市医药采购中心及三明三医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三方签署了《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呼市专区结算监管项目开户银行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需提供结算监管账户开立、货款收支等服务,并完成结算监管账户相关信息与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呼市专区互联互通。因此本项目需引入供应商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开立的结算监管账户与“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平台呼市专区”互联互通提供银企直联接口并保障运营的服务,具体内容为结算支付接口对接、结算支付功能、医院还款管理模块、云服务、集采平台运维等,完善呼市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从订单到支付的在线全流程大闭环。
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标段一:
内蒙古分行2025年第5次行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药品和医疗耗材集采平台信息化采购项目》(标段一:集采平台信息化服务)与三明三医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合作。适用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第一项第1目规定:“基于市场垄断或有权决策机构审定的技术方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或代理商处购置(注释:有权决策机构指党委会、行长办公会,经授权的专业委员会或分管行领导专题会)”的情形。
综上,本标段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三明三医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标段一:三明三医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七、公示期限
本项目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发布采前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0日。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果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2号楼3层318室
联系人:范琪、张悦、郭宇宁、滕文明
联系电话:17704880405、15598094449
邮箱:fanqi.zgtj@chinaccs.cn、lvruidong.zgtj@chinaccs.cn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