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
碱渣采挖技术实验与设备应用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核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碱渣采挖技术实验与设备应用,招标人为中核环保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本项目招标工作;采购需求单位为中核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负责根据招标结果签订合同。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且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核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碱渣采挖技术实验与设备应用。
2.2 招标人:中核环保有限公司。
2.3 招标编号:BRR25-ZB2-ZB-001-007。
2.4 项目概况:为突破碱渣采挖难题,以提升治理效率和降低能耗,拟采用专业技术及专用化浆设备进行实验和应用,将采挖形成的浆体通过密闭的管道输送至项目沉淀池进行治理。
2.5 招标范围:
投标人采用斗轮式挖泥船或吸式挖泥船,并配备相关输送设备设施以及必要的辅助设备设施,完成年目标产量不低于150万m³湿渣(原状碱渣)采挖。在实施期间投标人应不断对碱渣采挖技术和设备进行改进和优化,以适应碱渣的特性和项目特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及规范要求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勘察报告》、《坝体稳定性评价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等文件,完成碱渣采挖施工方案并通过招标人审查;
(2)按照施工方案负责将湿碱渣化浆后输送至招标人后端工艺系统中,碱渣浆的含固率和颗粒度、流量以及浆液浓度均衡性等应满足招标人后端工艺系统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配合招标人进行调试及试运行工作,根据招标人及招标人委托的运营方要求进行碱渣采挖和供浆工作;
(4)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材料应有国家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每月停机检修时间不得超过3天。停机检修期间能维持招标人后端工艺基本运营;
(5)投标人在正式进行碱渣采挖和供应碱渣浆前,应在碱渣池内充分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含固率、颗粒度、流量、产量等)应满足国家规范、施工方案及招标人要求,试验前应通知招标人现场见证,经确认合格后再与厂区内设施进行连接。如试验失败,投标人应于3日内进行组织改进和重新试验,直到试验结果达到本技术规格书及相关规范要求;
(6)投标人负责所承担工作区域的采挖施工和坝体安全、环保管理和日常巡检。若所承担采挖工作的区域出现坝体稳定性风险,负责对碱渣池坝体危险区域进行加固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7)投标人负责在所承担采挖工作的区域建设摄像头监控系统,监控区域由招标人指定,系统接入招标人监控系统内;
(8)负责制定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9)负责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 建设地点:连云港碱渣治理现场(江苏省连云港市)。
2.7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工期开始及结束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8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投标人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人员要求:
3.6.1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专业或港口航道工程专业);
(2)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2 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成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或不同报价方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的情况,视为无效报价,并按照串通投标处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6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注册操作咨询电话021-6159230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支付方式: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单位: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
收款账号:11001016201052511677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人简称+BRR25-ZB2-ZB-001-007”。
其他说明: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再次登陆中核电子采购平台,依次填写支付信息、上传支付凭证并保存提交,只有支付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采购文件。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4.5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9:3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new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hinabidding.com.cn/)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ywlyzbcgpt.jhtml)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阳光国际大厦D座10楼6008室
联系人:李先生、叶女士
联 系电 话:0518-8139708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邮编:100070
联系人:王璐、郭军强
联 系电 话:010-52209118、53105866、13723037153
电 子邮 件:chinabrr07@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王璐、郭军强
电话:010-52209118、53105866、13723037153
电子邮件:chinabrr07@163.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中核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