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康璞置业有限公司尧山实验室二期及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研究院新址项目机电安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郑州康璞置业有限公司尧山实验室二期及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研究院新址项目机电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康璞置业有限公司,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康璞置业有限公司尧山实验室二期及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研究院新址项目机电安装工程劳务分包。
2.2招标编号:M4101000065001273031
2.3建设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
2.4项目规模:项目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龙翔大道南侧,祥云路北侧,祥云西路东侧,祥云一路南北两侧,祥云东路西侧的合围区域。总建筑面积843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59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452平方米,具体规模及实际建筑面积以施工图为准。项目包含A03-1地块和A03-3地块:A03-1 地块包含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以及地下室;A03-3地块包含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以及地下室。
2.5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采暖工程、电气工程、空调工程、弱电工程电缆桥架以及消防电缆桥架等相关的安装、调试、试验、验收、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负责施工期间预埋件(管、盒)、预留洞(口)等的纠偏和调整;负责招标范围内机电安装相关穿墙或穿楼板洞口封堵;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资料整理并满足规范及招标人要求,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的办理。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外电工程,招标人另行采购;空调及新风机组、电缆、配电箱等主材和设备由招标人采购,其余均由投标人负责。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以及实际发生为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图纸。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 2 个标段。
2.6标段划分:
一标段:尧山实验室二期及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研究院新址项目机电安装工程劳务分包(A03-1地块)。
二标段:尧山实验室二期及省科学院平顶山产业研究院新址项目机电安装工程劳务分包(A03-3地块)。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获得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按照标段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评审,每个标段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已被推荐为前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可正常参与后续标段评审,但不具有被推荐为其他后续标段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后续标段中标候选人顺序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顺延。
2.7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2,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主要工期节点满足招标人及发包人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8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合同的要求。
2.9缺陷责任期:整体项目竣工交工验收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需提供加盖有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8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或劳务业绩(如提供混合业绩,其中机电安装工程部分不少于800万)。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未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5.3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4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
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投标人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应当提供相应查询截图,提供截图有无及完整性不作为废标项,以招标人核实查询为准)。投标人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投标人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3)招标人在开标当天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本章3.5.2条款至3.5.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投标人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出具承诺书,并盖公章)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6 18时00分前下载招标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