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琅琊区健康食品产业园(二期)项目的答疑2
项目编号:czlygc202510-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琅琊区健康食品产业园(二期)项目”作如下答疑:
问题1:本项目工期紧、施工难度大,又是代建工程,定标因素一中以价格最低得分最高,是在引导低价重难,与国家层面提出的反内卷、反低价中标的大政方针相违背,建议参考南谯区近期的定标方式(文华路项目、科创产业成果转化项目等)调整,以价格为次低价的得分最高得5分,价格最低的4分,价格最高的得3分。
回复:本项目为结合项目规模、技术难度、市场情况合理选择的定标因素,且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阶段已综合考虑业绩、联合体协议、信用分、施工组织设计及价格等,已对价格合理性进行评审。故本条为在保障服务质量或工程标准的前提下实现资源高效配置,符合项目需要实际,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我公司为响应国家社保属地化政策,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自2018年1月以来,我公司将员工社保实施属地化管理,由投标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总公司投标时使用的人员,如是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予以认可。
问题3:琅琊区健康食品产业园(二期)项目生产车间结构层高8.9m,超过8m,需考虑高支模论证及实际增加的费用,清单、控制价中遗漏,请复核调整。
回复:关于本条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中已明确,详见: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 四、有关说明:11、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模板超高增加费及高支模增加的费用已在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中综合考虑,投标单位应结合技术自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编制、制定并通过专项论证、按照方案施工、安全检测等并保证专家论证通过,满足项目验收需要),结算时不予调整。
问题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定标办法中,定标因素4-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此项总分值为5分,中标候选人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提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证明材料,政策落实情况最优者得5分,其次得4分,最低得3分,未提供的此项不得分。”问:在联合体成员方未配备项目经理B岗的情况下,成员方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提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否认定其满足定标因素第4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
回复:本条为投标人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或企业自身情况并结合本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体现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情况。与是否配备项目经理B岗无直接联系,且招标文件并未限定落实情况证明材料内容,此项证明材料不存在统一要求,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问题5:请问招标人对材料品牌是否有特殊要求?
回复:本项目无品牌推荐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但必须符合图纸、工程量清单中的参数要求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材料部分的相关要求。
问题6:招标文件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一个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2.8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得2.5分,本小项满分2.5分。”问:我司有一保税物流中心业绩总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包括3栋保税仓库、1栋综合楼、1栋查验中心及其他配套工程,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请问我司这个业绩是否满足本条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招标文件中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业绩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一个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2.8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得2.5分,本小项满分2.5分。”。业绩认可标准以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条件为准,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审。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琅琊区国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濠河路99号
联系人:黎天畅
联系方式:0550-33181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周晓培
联系方式:0550-3519512、18255055896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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