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陂塘排渠及公安支渠周边区域排水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308-440111-19-01-592354 | ||
投资项目名称 | 白云区陂塘排渠及公安支渠周边区域排水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项目名称 | 白云区陂塘排渠及公安支渠周边区域排水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标段名称 | 白云区陂塘排渠及公安支渠周边区域排水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主要包含陂塘排渠和公安支渠两条渠箱流域范围,涉及黄边北路、福泰西路、广云路、十二岭路、解放庄路、白云大道北、丛云路等路段。建设内容包括:内涝点治理:1、福泰西路内涝治理新建雨水管渠d300-1500×1300,合计511米;2、解放庄路污水泵井溢流风险点改造,新建d300-d600 污水管24米;取消渠箱入涌口截污措施:1、渠箱截污新建管道d300-d800,合计310米;2、市政错混接改造新建管道d300-d500,合计159米;3、左干渠新建补水泵井一座,规模 1.0万 m?/d,配套压力出水管 d426×9 合计 35.2米;4、渠箱升井143个,清疏4867m?。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307.90万元。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工程施工图设计: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配合服务、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 2. 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包干;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土建、设备安装施工、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3. 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总工期390日历天(总工期涵盖设计工期、施工工期等总承包范围内的各个实施阶段的时间总和)。 1. 施工图设计工期: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按发包人工作要求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2. 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3. 竣工验收合格后,该工程的结算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财政部门或经发包人确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评审。 4.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该工程的结算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经财政部门或发包人确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评审。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234.64179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2.1 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1)工程设计资质: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2 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3.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 4.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4.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4.2 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若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4.3 专职安全员(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的规定) 4.4 投标登记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承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且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人将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4.5 投标人须保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须含2025年8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4.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外,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5.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主办方须承担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6.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7. 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5版)。 8. 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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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EF%BC%89%3Cp%3E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9-30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0-21 10:00:00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0-21 10: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10-21 10:00:00 | 开标地点 | 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p%3E | ||
招标人 |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
招标人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电话 | 020-31925207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63号1707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86269746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36501911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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