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如东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楼改造项目 JSZC-320623-DYZX-C2026-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2-04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23-DYZX-C2026-0001
项目名称:如东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楼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26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含主办公楼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为 2150㎡,修复主办公楼外墙脱落粉刷层和开裂脱落屋面瓦,外墙粉刷涂料出新,主楼下水接入化粪池,对老化粪池进行清理和疏通;大院大门墙肚拆除、移动原车牌识别系统、重新砌筑并安装电动伸缩门;西停车场改造浇筑场地约520㎡,制作并安装120㎡彩钢车棚;农技中心大教室屋面维修约245㎡,农技中心小教室屋面维修约135㎡,农技中心后二楼会议室屋面维修约150㎡,农技中心车库屋面维修约160㎡,农技中心现办公楼西檐沟维修等;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以开工令中规定的日期之日起计10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
2.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对供应商做出特定资格要求的,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4.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5.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5)
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6。)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7。)
8.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8。)
9.联合体协议
10.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设计资质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1、2的资格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拟派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若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可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审部门出具的证明。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的在建工程主体结构已完成验收,并建设方同意可参加其他项目投标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2-04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02-04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
2.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在“苏采云”系统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3.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开标当天响应供应商应及时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响应供应商解密时间限定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网络延时造成的本地网络计时不一致风险,提前完成解密动作)。投标供应商因网络、电源、浏览器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5.投标人踏勘现场:
该工程项目不组织集体踏勘,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中标价的要求。踏勘现场联系人:周超,联系电话:0513-8453258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如东县农技推广中心
单位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江海西路84号
联系人:姜洁
联系电话:18921697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商务楼A8栋310室
联系人:孙侠
联系电话:025-52761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侠
电话:025-5276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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